「自選輯」,就該有自己選擇管控的權利

香港朋友建議我,Patreon最低消費每月五美元,某香港作者大約有1400名用戶付款,要我考慮下。「老師的文章,應該收費。」他強調。

我回說一不知該平台,二來如果收費,大概只剩個位數讀者。

住高雄的老友問,不是要寫高雄市長補選預測嗎?她上站沒找到。

我說早寫啦,也刊過好幾週,然後也收起來了。

她哦一聲,很乖地沒再多問一句。顯然她這問題暴露她少來光顧,所以錯過「賞味期限」。儘管我記得那一篇談三位候選人的預測文,還放了滿久。

不管說過幾次,看來很多人還是不知道自選輯是可能鎖文的(這依然跟回訪頻次不夠高有關)。依不同性質、不同心態,短則三五天,長則一兩個月,甚至有時起心動念回頭把幾年前的文清掃一遍,也都是可能的。

既曰「自選輯」,就該有自己選擇管控的權利。

大家都這麼老的人,互相尊重,來去自便。我減少(不敢說完全放下)對認識的人求索之心,當然,別人也不能隨便求索於我。

一旦收費變成交易,哪怕只是打賞,我都覺得要對得起別人的求索——而眾生無盡,心無盡,求索亦無盡。現階段,我怕煩。

就跟我的聯絡風格,若你永不主動,或我主動過你不聞不問,或偶爾接腔應付、但常態下你還是選擇不主動——那麼,我也就在心裡劃分清楚。

很多人嘴上朋友滿天下,好像跟誰都「我熟啊」;我卻愈來愈嚴格朋友(friend)與認識(acquaintance)的區分。

連我網文作品,也挑「讀者」(have to read)與「路人」(happen to read)的。

所以,還是先以此等方式繼續結緣。

在〈「自選輯」,就該有自己選擇管控的權利〉中有 6 則留言

  1. 老師哪天太閒可以研究Patreon。我們這裡開始shlter in place的時候,因為餐廳收入大減影響到我喜歡的地方媒體的廣告收入,他們有發信要贊助就是用Patreon,後來廣告收入回來了就把贊助案收回了。他們發文還是在原來的平台,Patreon好像就是一個純收贊助的地方,我還蠻喜歡的因為不用跑來跑去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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