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電影不該只是廣告片

短片的歷史久遠,現在卻跑出新名詞「微電影」。

很明顯,當今的微電影和網路劇、手機劇同一血脈,共用同一市場思維,也來自同樣網路、電信視頻平台業一手催生。

看小豬、楊丞琳「再一次心跳」,開場沒多久台詞就出現數次「澳洲旅遊」。

陳妍希「秘密」片頭,大喇喇冠上「可口可樂」出品,也直接卡入「爽健美茶」logo。

陳柏霖「這一刻愛吧!」和同學第一次吃甜筒「可愛多」還沒破梗,我還沒那麼明顯察覺,結尾遇到女主角,他直接講出:「這是新的天使與魔鬼『可愛多』」。

林依晨「代課老師」處理的最含蓄,「這裡…那裡…」的字幕剛出現只覺得有些矯情,「沒有距離」這句話出現時,我猜想可能是「遠傳電信」的廣告語吧。

太赤裸的商品或企業名稱,會讓人一下就倒胃口。因為微電影不該只是長版的廣告片,儘管,長版廣告片在電視上也有不少,但我們至少知道那是廣告,跟視頻網站大張旗鼓宣傳為「微電影」,以「劇情片」的方式引誘大眾去欣賞,截然不同。

很多人想看偶像明星演戲,也樂見有免費的、拍攝還算精緻的短片可看,卻應該不會希望他(她)的每一部微電影,都明目張膽地在賣商品吧?

瞄準大眾消費市場的有錢企業,猛撲向微電影這一新興溝通工具的勢頭,看來才剛開始,甚至可能比歌手出片拍的宣傳微電影更猛更多。

但,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商品置入」微電影,別很快弄到網友反胃排斥才好。

在〈微電影不該只是廣告片〉中有 0 則留言

  1. 即使有廣告植入的微電影,
    也別太赤果果的比較好,
    觀眾也有智慧,
    觀眾更會審美疲勞。
    昨天偶然看到蔡康永淺薄的廣告,
    被測試為淺薄,
    原來是某品牌筆記本電腦,
    看得雲里霧裡,
    原來是說產品比較薄。

  2. 从来都没关注过这所谓的“微电影”。觉得这东西就是个寄生于网络空间的广告片,和电影电视根本不搭界,只是请名演员出演的长广告。它就是个商品企业与网络公司的合作产品,感觉真是没有什么发展前景可言。

  3. 微電影應該是精簡版的電影,
    而不應該是加長版的廣告。
    有人連電影都快沒時間看了,
    難道會去看加長版的廣告?
    看到最後才發覺是廣告更令人反感。
    還好我看過的為數不多的微電影都是網絡推薦的,
    或唯美或感人,都讓人回味無窮。

  4. 平时没太注意[可爱多]的广告,今天正巧看到了它的电视广告片,和你文中描述的语句真是一模一样,这则广告的主角就是陈柏霖。这是名正言顺的电视广告,而非打着[微电影]旗号的广告。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