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雷鴻飛:不知道「有效懲惡」的台灣

如果從臺灣人權協會理事長搞出的塑化劑事件往前查閱,我們會看到許多進入臺灣人身體的毒物或病毒,而且肇事者都會說不是故意的,或者不知道。但是,沒人追問其他人為何知道。病死豬一直流入市場,直到很晚我們才某種程度上控制了它。

當然,在無法改變臺灣人裝模作樣不負責任的人格情況下,塑化劑不是最後一場事件。接著有我們大罵美牛的同時,驗出自己豬農高出千倍瘦肉精的劑量。然後是一系列的問題食物,直到現在義美出包。

當年,臺灣人濫殺野生動物,逼使美國以培林條款制裁臺灣,才使得野生動物法定出強烈刑法罰則,有效控制臺灣野生濫捕問題。十多年來,許多野生動物都回復了,我終於親眼看見野豬帶小豬、山羌瞪我的鏡頭;那原本是30歲以前的我無法看到的,雖然當時我已經走到了南湖、雪山、玉山。

保育的功臣,管立豪,曾經覺得該刑法的罰則有違比例原則,因為食品藥物都沒這麼嚴。其實,管先生錯了。是我們的食品藥物管得太鬆,鬆到把好的產業,認真誠實的商人都逼到牆角,任由自以為聰明、會搞數字管理大賺剩餘的黑心商人,得意洋洋。

六輕為何一爆再爆直到被罰勒令停工? 罰則說了一切。臺灣不但不知道善待人,臺灣更不知道甚麼是恥辱,而且不知道有效懲惡。長久以來,我們就成了裝模作樣、不論是非的國家了。

記得陳水扁事件發生時,我說’這是陳水扁現象’,是臺灣文化的重要特徵,不是一個人的問題。到今天,我們還是不管那麼大筆錢怎麼來的,也不罰那些走後門的資本家,大家就假在那裡,有人還做起善事看看能不能扳回形象,陳也努力的繼續假裝自己是政治犯,而且繼續獲得一些台灣人的同情與支持。這就是臺灣。

我們不知善待人,我們更不知道如何懲罰惡人,對於公民責任,我們習慣掛上傳統道德口號,但是不打算實踐獨立的司法。對人,對己,這只能製作扭曲的公民個性。

(我的老同學雷鴻飛,King’s College London地理學博士,現任中國文化大學地理系助理教授,本文原為作者臉書發文,經同意全文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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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做個誠實的人難以與黑心的商人競爭,劣幣驅逐良幣的競爭
    不能坐視不管,因為這關乎每個人的切身生命安全
    這是隱性的「謀財害命」啊,怎麼兩岸的法律法規都存在這樣的死角
    到底是高高在上看不到,還是因為此類事件貌似無關痛癢微乎其微?

  2. 台湾也如此,有些意外。原以为在食品安全方面,台湾。。。
    人心啊!现在的趋势不是在向善靠近,反而是越来越向恶。法律应该是统治阶级维护正义的最佳武器,但有几任政府能做到有法必依呢?台湾在此方面也有那么多空白,还是有些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