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挑我,我也挑人

人挑我,我也挑人。一家之中,父母對子女、子女對父母、手足對手足,都有差等,遑論非血緣眾生。能挑的時候誰都會挑,沒得挑時,凡人也未必安然信受、一體悅納。

說到底,世間難得無分別。有分別就有愛憎迎拒,就可說有歧視;但法律上是否涉及歧視,又與人心的差等好惡不同。

真做到無分別,已不只是眾口頌揚的愛,還得具備佛法「無差別智」。我當然不會懂無差別智,能畢生靠近一點點差別智,都屬高標。

在〈人挑我,我也挑人〉中有 1 則留言

  1. 世间”公平”都是相对的
    而佛法这种所谓的“公平”,我始终认为只是愿景层面的事罢了
    而选择权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每个人的“公平权”的最大体现—-于个体而言,小到可以选择想见或不想见某人,大到甚至可以决定自己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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