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很多人不相信自己的婚姻,卻熱烈關注名人或皇室婚姻。
不過,看熱鬧也不等於相信那些名人或皇室的婚姻(吧)。
B
“52歲奧思曼(Fatima Othman)因黎巴嫩內戰四肢殘廢,長年行乞,日前因心臟病暴斃。身邊垃圾袋裝有五百萬黎巴嫩鎊(約新台幣10萬元),另查銀行帳戶有十七億黎巴嫩鎊(約新台幣3400萬)。員警通知她住在黎巴嫩北部的家人,將遺體帶回安葬。”
1.如果是戶頭淪為詐騙人頭,錢應該早被領光。
2.如果真有這麼多錢,為何情願街頭受苦,不住進安養院?
3.如果公權力死後可找到家人,活著為何不幫她找家人?
4.如果真是她的合法遺產,不知情的家人賺到了。
5.無論如何還是很同情她,斷手斷腳露宿街頭真悲慘。
6.每天這麼多奇人異事,要珍惜我們的小生活啊。
C
郭台銘最新語錄:「如果我的孩子面對工作有錢多事少離家近、睡覺睡到自然醒這種心態,我隔天就打斷他的腿。」
知道郭董對下一代語重心長,但還好我早活到可以抱持「錢多事少離家近、睡覺睡到自然醒」心態的年紀了。
不過為什麼要等到「隔天」才動手?有網友搞笑表示,其實是好心留時間給孩子跑。
我喜歡這個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