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1日上午九點半,太魯閣號撞車出軌案刑事一審部分在花蓮地方法院宣判。
包商李義祥被控過失致死、肇事逃逸、過失毀壞軌道、採購法、過失傷害、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共8罪,最後僅過失致死5年、違反政府採購法3年,合併應執行7年10月,併科50萬元罰金。
對於家屬主張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審判長梁昭銘說,仍以過失致死罪為主。
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鄧湘全指出,在審理時已向法官說提出變更殺人罪理由,若李義祥警示火車提早剎車,即使無法完全剎住,還是可以減少火車動能而減少死亡人數,客觀上存在不作為殺人行為。他說,無奈花蓮地院仍僅過失致死等罪論處李義祥罪責,判決移工華文好無罪,同樣令被害人家屬無法接受。鄧湘全表示,被害者家屬將會聲請檢察官上訴。

不會八罪都有罪、且刑期讓受難家屬自救會失望,預測成功。
昨夜睡前也對台鐵公司看盤:

同樣應屬正確。
做壞事,未必現世得報
“李義祥過失致死罪判五年,是法定刑最高刑”
了解,最高刑期是這樣。但受害者不會接受,這也沒辦法。因果報應的輕重也難衡量,一門無限的功課。
重點他們覺得不是[過失]而是[蓄意]
這便是法律攻防了
11/12太魯閣號案宣判/台鐵潘堂益判8年10月 罹難者家屬難接受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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