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工作者,不是不配擁有健全發展的工會

全球藝術資本市場如此龐大,先進如英國到現在也才成立首個藝術家工會?

很多台灣人說工會只是辦勞健保(所以寫歌的去參加美髮工會也無所謂),有人說詞曲作者沒有固定老闆所以無法罷工,其實工會不是只能在「辦勞健保」與「發動罷工」這兩極間運作,零散接案的藝術與創意工作者,也不是不配擁有健全發展的工會。

問題是,你自己心裡先奴先敗了,那就沒甚麼好談。

工會是法人,法人成立不容易,但法人裡面有無腦筋清楚、行動熱情的自然人(就是創作者啦)大量集結,才更重要。否則,法人淪為蚊子法人,自然人繼續唉唉叫遭剝削。然後繼續說:「XX能,為什麼我們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