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提供公司最多的東西,可能叫「常識」

上回在社交場合被介紹給某大財經雜誌副總,她接過名片後職業地問道:「你為什麼會想去當LINE TV策略顧問?」

四周人聲雜沓,不覺得能好好交代,也不覺得她對我的職涯有足夠認識和興趣,停頓幾秒後開玩笑說:「反正閒著也是閒著。」

陸續遇到一些人也問我類似問題,但其中某些可能更想問的是:「他們為什麼會找你去?」「你是跟他們老闆本來就很熟?」

過去三十年,我是有不少跨界經驗,但真要問我某些行業裡的人,別說認識,連知道的都很少;講起某些公司、產(作)品或事件,我也不一定清楚。但不知道就不知道,無須裝懂,也不必尷尬。

我能跨,靠的常常不是「人脈」,而是「共通性」。就跟我和巧克科技執行長說的,我能提供公司最多的東西,可能叫「常識」。

常識,包括正確理解一件事,聽懂人話,整合不相干的資訊,評量(並沒有很多時間相處卻可能要合作的)人,以及能用夠清楚的溝通方式表達隱晦直覺。

當然最終,是要在不同市場裡與大眾產生的共通性——那才是不同客戶、業主找你的現實目的。

我認為的常識,卻不是在這個專業分工社會裡,很多人都具備的了。

#初五很多人開工的祝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