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牽手,跟我一起走,創造幸福的生活。昨天已來不及,明天就會可惜,今天嫁給我好嗎?」–作詞人陶喆、娃娃
陶喆和蔡依林甜蜜對唱的一曲「今天你要嫁給我」,是繼上個世紀周華健「明天我要嫁給你」、趙詠華「求婚」後,二十一世紀華人圈歌名和婚姻有關的紅歌。
儘管歌名有求婚之意,但整首詞其實和婚姻的概念沒多大關連,在一片鳥語花香的氣息中,忽然帶到:「今天嫁給我好嗎?」
很甜蜜,很輕鬆,很沒有壓力。
詞人把握到年輕人慣有的浪漫念頭,化成一句半真半假的邀約,完全不去觸碰現實中一旦論及婚嫁,雙方必然牽扯出一大堆烏煙瘴氣或正經八百的人事物。
副歌中美妙的對句一連講到昨天、明天和今天,但其實小情侶也可以唱成:「昨天已來不及,明天就會可惜,今天去吃冰淇淋好嗎?」
反正,在很多矇著眼談戀愛的人心中,「在一起」大概也跟「吃冰淇淋」差不多吧?管不到兩人「創造幸福的生活」,到底要具備哪些條件、付出多少代價?
現代人對婚姻的定義與期望,真的跟古人差太多。離婚率高漲、不婚族增加,女男平權、異國通婚、「性」「愛」脫鉤、外遇氾濫、同性戀更有能見度,乃至漸漸流行的「婚前契約」把財產(甚至性生活!)規範清楚,結婚已經不像我們爸媽那一輩如此神聖或者非得終生牽絆。
結婚制度變得「彈性」,當然也代表結婚的動念、求婚的儀式,都更多元,不再只有一套「男方單膝下跪、新娘穿白紗、一結婚就一輩子」這種模式。
有人輕鬆,當然也代表有人隨便,甚至在負氣(通常是被甩了)、打賭(「我一定可以把到她!」)、開玩笑(「如果四十歲都沒婚嫁,不如湊一對」)的情況下,就輕率求婚或答應求婚了。
這些人往往忘了下面這句英文諺語的道理:
You don’t marry someone you can live with – you marry the person who you cannot live without.
你不是和你「能在一起生活」的那個人結婚,你是和「少了他/她就不能活」的那個人結婚。
千萬人之中,你們相遇、相契、相愛–可能也相戰或相煎–但你在決定結婚的當時,就是要定對方,不管他/她帶來多少喜怒哀樂,你概括承受。至少,你那時願意概括承受。
後來變了,只是因為自己不再願意概括承受,或對方變到你無法概括承受,但不能否認當年曾經有過的真心–如果你當時確是真心。
總必須有這麼一點點決心、勇氣、誠實,才願意對婚姻說yes,願意「基本上保持忠貞」。這是「愛的承諾」,也算得上一種「道德交易」。
我幫趙詠華「求婚」後的下張專輯,寫過一首詞「動心一輩子」,描敘渴望真愛但不隨便答應對方的女子。她喜悅,但知道結婚不等於戀愛;她感謝,但希望彼此有更多的磨合。
「愛總是這樣讓戀人輕易下了賭注,也不問到明天是否還有今天的財富,如果我的誠懇確實的打動你的心房,讓我們慢慢相處別急著約束。」
同樣有「明天」與「今天」的字眼,卻沒有立刻下決定的迫切與激情。也許,這就是我!
婚姻是走錯一步就無法回頭的賭約,謹慎總好過輕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