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10:容忍與暴力

並不是要去多方容忍,所需要的是一種完全的接受。它根本不是一種容忍。……容忍本身是無助的,它在某種程度上會滋生暴力。

——奧修

這個社會的進步是很慢的。在最初,沒有人要容忍,不想容忍不合己意的一切,肆意發表自己的主張,結合和自己相同的人反對不同的人。

男人聯合起來反對女人,異性戀者聯合起來反對同性戀者,某一種族或居住在某個地區的人聯合起來反對和自己不同族、不同區的人。類似的例子還可以舉很多很多,但是這種反對的本質都只出於一個。

認為貶抑別人就能傷害別人,哪怕是自以為是的傷害;貶抑別人就能抬高自己,哪怕是自以為是的抬高;貶抑別人就能保障自己,哪怕是自以為是的保障。

可是,哪裡有真正的抬高和保障?今天的主流可能成為明日的支流,今天盛開的花明天就要凋謝,就連這時代最崇信的科學都不斷在推翻自己,不斷有新的發明和研究改變一般人對外在世界的看法,你到底在堅持什麼?

再問問:你到底在害怕什麼?如果承認自己是無知的,你的大腦是不是就不會放過你?如果承認那些和你持相反意見的人也可能是對的,你會不會覺得自己要垮掉,你的內在可能認為自己什麼都不是?你就像喪失堡壘的垂頭喪氣的戰士。

真相是:並沒有什麼堡壘。實相是只有「一」,所以看似兩極的相反的意見或表現,在最高層面的源頭都是一體的,大師說這是「太極」真正的道理,佛教裡「平等智」真正的道理。

在我們距離體悟出這一步還非常遙遠的時候,「分別智」的磨練是需要的,判斷、撿擇、區分是必經的過程。可是我們必須時時刻刻提醒自己:那終極的。我們的判斷、撿擇、區分,應該是用來培養更高的慈悲與智慧,是為了助長愛,而不是為了助長恨。

沒有終極境界的提醒,我們所做的一切「民主」、「開放」、「多元」、「尊重」、「包容」,都只是括弧裡的文字遊戲,是人們奪取權力的一種精密包裝。

過去,人們可以毫無顧忌地嘲笑女性、同性戀者、外鄉人、少數族群、窮人、殘障者、文盲或低學歷者、外國人、某些職業工作者、甚至小孩,現在因為這些人的聲音喊出來了,因為比較多的文明都在要求你「尊重」和你不一樣的人,所以你改口了。

你做出和顏悅色或虛情假意的關懷,你附和社會上官樣的文章和說法,甚至學政客一樣抱起你討厭的人或牽他們的手,可是你心裡很清楚他是他,你是你。你們永遠不同國,你不會想真正認同他。

你的容忍只是避免衝突,好讓你得到一點平安、對方的好感或社會的稱讚,甚至你是打算利用他們,讓他們以為你真正接受他們的本質,方便從中得到好處。

甚至你可以只在某方面肯定對方的權益,好像對方是個可以拆解下來出售的商品。比如你贊成你的太太在辦公室必須同工同酬,不能受到不同等待遇,可是在你家裡,你卻理所當然、一點都不好意思地歧視她、剝削她。

只要當你和不同的人在某一件事情上的利益發生衝突,你馬上會暴露出你的容忍只是假裝。

而奧修說:容忍本身是無助的,它在某種程度上會滋生暴力

它當然會滋生暴力,因為你從來沒有把暴力的種子拿開。它在你的心田、你的頭腦裡等待,只要有適當的陽光、空氣和水,它就可能發芽。對那些你不認同而一度被迫「認同」的人,你會驚訝自己怎麼有這麼深的怒氣——因為它早就在默默地生長!

容忍可能是你打不過或暫時不想打才做的事,容忍是你有很多顧慮、權衡輕重才做的事,容忍是一種情緒轉移或資源重分配。容忍不是愛。容忍只能達到一個程度,超過這個程度它就不存在了,完完全全不存在了。

而奧修說:並不是要去多方容忍,所需要的是一種完全的接受

完全的接受就是慈悲,就是最高品質的愛。儘管現在還做不到,我們一定要先有這種認識。

(2002.12)

在〈對話10:容忍與暴力〉中有 0 則留言

  1. 把此文接在上篇遊記之後
    是很好的對照
    我們的「容忍」多不堪一擊
    我並沒有「接受」所有不好的事
    奧修說
    「容忍是一種情緒轉移或資源重分配。」
    說的太好了
    我的思考能見及於此
    不表示我的境界已然達成
    閱讀自選輯當如是觀

  2. 「完全的接受就是慈悲,就是最高品質的愛。」
    即便有這種認識
    但是對於現在的我
    絕對不可能做到
    感覺自己心裡已經有
    被重創的陰影

  3. 赤裸裸的剖析了人的本性,
    「容忍只能達到一個程度,
    超過這個程度它就不存在了,
    完完全全不存在了。」
    我們的容忍多不堪一擊,
    我們的暴力多一觸即發。

  4. 作为凡人的我们,不可能做到事事容忍。在一些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如果你真能做到容忍,那这种没有原则的[大度]或许还可能酿成大灾大祸。记得曾经一位好友说过的一句话,我也把它作为人活一世牢记的一句话:遇事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就无需再忍(前提是无愧于心)。
    所以我觉得在上篇游记中乐融哥提及的这段不快经历,您实在是没有任何容忍的必要。过度的容忍,有时就是对不正确现象的纵容呀。

  5. 我觉得,“容忍”是逃避,“完全的接受”是种非情愿的妥协。在这个观点中,我倾向于赞同迈克尔.桑德尔教授的观点。
    “要做到尊重他人(尊重其他公民的道德和宗教信仰),不是漠视,而是交流,甚至与之争论。有时候,需要聆听和学习。这么做,并不保证道德上、宗教上的相互接触到最后都会达成一致的看法,也不保证这么做之后,我们最后都能欣赏其他人的道德和宗教信仰。但这种商议、交流带来的尊重,对一个多元社会来说,更为合适。”
    同样的,保持耐心克制火气,与一些“有理说不清”的人、“无理取闹”的人进行交流,是件困难的事。“尽管现在还做不到,我们一定要先有这种认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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