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提問階段,部長談到live house 的法令鬆綁,會跟當年在台北市文化局任內推動「街頭藝人合法化」的繁複冗長,一模一樣,需要一步步與其他部會持續溝通、爭取。
但聽起來從現在起的幾年內應可以全面「解套」。「女巫店」和「地下社會」的奉獻與犧牲不會白費。
RIT(Recording Industry Foundation in Taiwan,財團法人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執行長李瑞斌發言,全球超過70%的國家,著作權管理歸文化部,而台灣歸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管。
部長回應文化部腳跟還未站穩,文創產業中的動漫、設計業(其實還有廣告業)都歸經濟部管,在現階段與大陸談判時就已經相當尷尬了。
聽起來文化部短期內,沒有要急著去跟別的部會,把屬於文創產業但失落在文化部以外的孩子搶回來。我們可以體會文化部萬事起頭難,但部長應該要告訴業界一個「中程計畫」,一如她說live house的法令鬆綁,可能需要兩三年一樣。
如果她願意承諾:致力於在任期內(比如說第三年前),和中央達成把某些業務從別的部會拿回來(當然要配合預算編列),我想業界(不管版權方或利用人)能有所適從,並提早做兩三年後預期政策變化的相應調整。
李瑞斌也提到台灣唱片(及其他媒體)公司,不能自由去大陸投資獨立設公司,不能自由出版、發行。
部長說事關兩岸ECFA談判,細節不能透露太多,但她竟也拋出:「以書面看,大陸對台開放的遠遠比台灣對大陸開放的多」此一命題。
部長可知道,連自由資本主義體制下最基本的開立公司,由出錢的股東安全地擔任負責人,獲得政府基本的財務與投資保障;可以自己擬定經營計畫,自由地按企業的需求與市場的回應出版、製作、發行,而不用一切都是官本位的許可制、審查制,這是活在台灣的人早就忘記、習焉不察的「基本公司權、法人權」,但卻是在大陸渺不可得的。
部長可知,如果1980年代後期大陸就開放台灣唱片公司(另影視製作公司、出版社等更不提了)可以在大陸開公司,可以與大陸音像出版企業同台競爭,憑藉台灣文化人、娛樂人、媒體人的聰明才智,有了大陸當市場與腹地,90年代中所謂國際五大唱片公司Universal、Sony、EMI、BMG、Warner買下台灣各大唱片公司、獲取了過往最輝煌的年代台灣流行歌曲眾多錄音著作版權這件事,就不會發生了!
在兩岸截然反差、基本就不公平的政治、法律結構下,部長竟還詢問與談人,大陸來台設置的公司,是否可以經營台灣流行音樂中心(應該指的是台北和高雄兩座推動中的流行音樂園區)?真的就令我更愕然了,在前文建會委託台北市文化局代招標的「北部流行音樂中心營運管理研究案」還沒有結案報告前,不知為何開放大陸人、陸資公司來管政府好不容易許給台灣流行音樂界的兩座專屬園區,會成為一個部長口中的選項?!
中華民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汪威江,發言說電影、電視、音樂分屬三個不同行業,不宜一次談。
臺北演藝經紀文化交流協會創會理事長王祥基,認為周杰倫是單兵出擊,但公協會是「軍團」,文化部政策擬定應廣納影視音相關公協會意見。
臺北演藝經紀文化交流協會現任理事長、去大陸打拼14年的演唱會經紀人趙少威,沈痛地質疑我們還在喊什麼「華劇」,大陸根本邊緣化你,認為你是「台流」、「台劇」。他批評政府對在大陸辛苦打拼的業者和藝人,查稅有,協助沒有。還說流行音樂已經不在「急診室」,而在「加護病房」,就算部長個人關心,繼續討論下去就快死了。
黃舒駿提醒:不要再看某幾個藝人如周杰倫的年收入,而要看整個產業、包括幕後工作者,從前多麼蓬勃發展(全盛期台灣曾有100家錄音室),但現在基本上「已經瓦解」。
勇志結尾時談到1999-2000年出道的周杰倫、五月天、SHE、蔡依林,到現在還是大牌,此後台灣就沒有大牌了。參與過網路集資「瘋」潮的舒駿補充說,因為之前有實體CD銷售的數字支撐大牌,2000年後實體CD沒落了,所以後來的人永遠賣的都沒周杰倫好。
龍部長聞此語後,笑著稱:「蘇格拉底和孔子都是西元前500年出現的,此後就沒有了!」
我有點笑不出來。
我們不在談最智慧的人、最精華的作品,整個地球兩千五百年來才出現了幾個,而只是談消費主義下的流行音樂,是個不講高學歷的通俗產業,不應該12年來還只在紅五月天、周杰倫,以及更之前的阿妹、力宏(其實2000年後台灣還是有一兩位新天王、天團誕生)。
2000年後並非台灣的老一輩音樂創作人、表演人集體失智,或者新一輩的遲遲難產,龍應台拿蘇格拉底、孔子後再無蘇格拉底、孔子來相比,引喻失當得厲害。
如果不是後天很多問題失調,政府反應失靈(主流業界自己也有很大責任),台灣流行音樂界絕對有機會在80、90年代的成功基礎上,產生更叱吒華人世界的複合娛樂王國,不至於現在還需要回頭向政府卑微請願、卻遲遲得不到「關愛的眼神」。
一位自稱「投資家」但沒報姓名的發言者,不無諷刺地說「部長是個很好的主持人」,但「開研討會應該要納入投資界的參加」,免得「大家論調都很高」。
另有位自稱曾參與多樣媒體,在台灣、汶萊、大陸、金門都有投資的發言者,直言「大陸對我們的打壓是很大的」,自承幾十年文化傳播事業「越做越窮」、而在大陸投資是「越大越賠」;最後寄望有了文化部,可以讓他「變成有錢人」。
我非企業家,也非投資家,但我起碼知道文化部開這種論壇是第一次,卻不會是最後一次(你我有生之年都還可看到很多位部長、開很多次類似的論壇研討);我不可能寄望龍部長忽然能魔杖一點,讓我「變成有錢人」。
奉勸所有之前自認為文化傳播界的人、或近幾年自認為文化創意產業的人,都有自知之明、知人之明,往後的日子會活得踏實些。
看論壇實況影片到第五場了,老實說,對每一場流露的無奈、無效、無解(當然不致每個行業的每一點都無解),真有點疲乏了。
帶著強心臟,繼續。
Dear 樂融:
上次在金曲獎上相見,沒來得及好好聊聊,今日有機會拜讀大作,其實感慨很深,想找你聊聊,有機會見面啊!我的e-mail:yanghsiwen@gmail.com
請回信!感謝!
希文 敬上
無奈、無效、無解
相信總是有得
希望這樣的論壇研討
最後能有些行之有效的結果
不知道開始是期望得到怎樣的效果
無論怎樣
至少是進步些吧
業界人士的發言和您的這篇文章,
不可謂不誠懇,不可謂不專業,不可謂不急迫
大家的比喻通俗而形象
雖然我是個局外人門外漢
看到這篇仍讓我心急如焚義憤填膺
部長的回應卻有點大跌眼鏡
原諒我不具備某種幽默感
「流行音樂已經在加護病房了,
再討論下去就要死了,
卻遲遲得不到關愛的眼神」
看得我是欲哭無淚了
無奈,無效,無解,
真希望龍部長、文化部以及更高的決策部門,
能好好的看看這篇文章啊。
兩篇文章今天的瀏覽量逾千,
算不妄您用心良苦的撰寫,
您不寄望有誰魔杖一點自己就變有錢人,
但也绝不會漠視文化產業的種種被忽視忽略,
在我們為之欣慰的台灣所傳承的中華文化,
以及凝聚眾多集體智慧的
嘔心瀝血的流行音樂產業,
如何才能繼續發揚光大,滿懷期待期許。
希望这些痛心的感受不要影响您的心情。
作为流行歌曲听众受众的我读了这篇文,让我马上想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中的一句歌词:“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将这句用在您文中所指的目前台湾流行乐坛上,可能有些不太妥当,但我读文后脑子里蹦出的就是这句歌词。
作为局外人的我不太了解目前大陆在相关产业上对台的打压倒底有多历害,在商言商,相信其中的利弊作为投资人应该自有笔账。单就华语流行乐坛来说,如果有了政府切实的重视和扶持外,关键还是能创作出好的作品才是王道。坦白地说,作为纯普通听者的我,觉得这些年台湾流行音乐的创作力在衰退,而重现8090年代的辉煌还要待何时,真的很难说。(我的看法可能有些外行,如说得不妥,请见谅!)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