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網是從1997年五、六月左右開始的,當初看比爾蓋茲寫的《擁抱未來》,書裡無比樂觀地描繪了高科技改變的未來,人人都是資訊的富翁,都是打破時空疆界的新遊牧族,讓讀者目眩心馳地以為,自己瞬間也可進入這樣一種生活境界。
等到身歷其境,坦白說,發現我在等待的過程中,把網路不免「美化」甚或「神話」了。
比爾蓋茲沒說的,當然很多。多到當我看到《老貓網路大探險》書裡一句:「與其把網路當成寶藏,倒不如把它看成一個超大型又臭又多的福德坑來得恰當許多。」不禁哈哈大笑。
用網路,真的是大學問。我很清楚自己想要「用」而非「被用」。
個體的、互動的、隨機取用的網路特性,草根的、社區的、去中心的網路地圖,在在挑戰(並挑逗?)非N世代的單向霸權心態——能突破這點,任何人都可能遨遊網海,並且找到屬於自己的座標。
那時候,你抬頭看到的就不只是可遇不可求的流星雨,而是整片整片的星雲和星系了。
(1999.01.23)
福德坑@@
哈哈哈
任何人都可能遨遊網海,並且找到屬於自己的座標
网络的世界因老师的存在而更加的精彩,在网络的世界中我找到了你,也找到了我自己,哈哈哈,爱你呦
我們得感謝網絡啊
不然哪能在這看在這留言呢
^○^
尽管现在世界可以随时摆在我们的面前,但我们能看到的还是只有世界的一角。而这一角也是我们自愿、随心看到的一角。
1997年,家人给我买了第一台个人电脑(而且是组装的兼容机,非品牌机),而且还算周围人中较早有电脑的一族了(当时的成都很落后吧)。而网络是什么?我一无所知呢。呵呵!
茫茫人海,不太可能與您相遇
茫茫網海,卻很有幸與您相遇
那時人們夢想擁抱網絡
如今卻可能在其中迷失
我已經找到自己在網海中的座標
我的世界因此而美好著
只是因為在網海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沒能忘記你容顏…
在網路世界跟著老師就不會跑偏
(o^^o)
网络可以让有缘人相识并相知,但它仍是虚拟的,而我们个体能做的应该是将现实中的真我尽量在网络中真诚、真实的展现出来。
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有缘千里来相会吧。:)这也应该是互联网在人际交往中所起的积极作用。
我好像是98年开始接触网络,那时候要装个猫,用电话线拨号,然后网络慢的要死。怕电话费暴涨,都是网上看一下邮箱就赶紧下线了,又新奇又紧张的,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