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國寶」?

知道是一番美意,但政府認證「人間國寶」,這用語只有我一個人覺得怪怪的嗎?「哇係國寶咧」出現在電影「海角七號」茂伯口中很有趣,但現實中「人間國寶」真有點不知推崇還是揶揄…

可以稱呼文化傳承師、技藝傳承師、指定文化財或者文化部所說「重要傳統藝術暨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者」等專業名號,但直接簡稱「人間國寶」,恕我直說,超怪的。

這亂象百出、價值競標的年頭,什麼樣的資歷與人品該當「國寶」?又如何恰當衡量政府與社會對待「國寶」的價值?如果哪天「國寶」飢寒交迫或後繼無人,誰,該當何罪?

「台灣之光」已遭濫用到處亂放閃(連應徵上一個商業活動也被稱「台灣之光」,我們島上其他人是活得多黑暗啊),不想哪天看到又遍地「人間國寶」——那我就真的確定政府和媒體,超喜歡吃人豆腐了。

在〈「人間國寶」?〉中有 2 則留言

  1. 很怪異的詞,恕我無知,還沒看過這四個字的組合呢
    瞭解了一下,日本人用的詞,似乎能理解字面意思
    國語直接拿來用,感覺實在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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