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介紹拜會某年輕有為創業家,對不太認識我的人花了點時間自介前半生,是種久違的經驗。回家看到臉書提醒有人讚這舊文,忽有所動,重貼一次。
“有些人覺得我姿態高,很多時候,的確是。
臉書主頁開追蹤,發文權限對全部人公開,是為了方便喜歡我的人追蹤,不是為了不喜歡我的人追蹤。
今生做不成劉德華或五月天,就不必非得對台下大眾說:「我愛你們!」或「我也愛你。」
說姿態高,其實我也會為心愛的人低頭,對值得的人容忍,在信任的朋友面前耍白癡。
一個十五歲的新朋友說:「看到你第一眼認為:哇!好像不好相處,但很快就覺得你超nice。」
如果一個十五歲青少年都有這般「正確的基本判斷力」,也許我不該太擔心自己的人際關係。”
#十五歲少年變十六歲而且依然愛我
#為心愛的人低頭
#對值得的人容忍
#在信任的朋友面前耍白癡
#好喜歡這三句
我也喜歡那三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