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從純粹邏輯上來說似乎可以有無數的可能,然而一個人身為這個或那個人這樣的事實卻又是那麼膠著固執地存在著。」
我再同意一個人,但還是不是他。
推薦La Strada步道咖啡館的部落格,找找主人cain發表的文章。
很安靜也很激動地看著他的文字,耳邊是一首需要填詞的旋律反覆播著,比起我該聽的、我想聽的,這旋律實在很遜。但它的確一點一滴地滲透著我此刻的生活,等待我思緒來時丟上幾個字,最後拼貼出一首可以發表可以換錢的歌詞。
一個拒絕我新書受訪的詞人,好心叮囑我的訪談書別打壞聽眾對歌曲的夢幻。他們原是以為每首歌都有一個作者或歌者的故事的。
我有故事,但不在這個機制裡。
我有故事,就像每個人都有故事。而大眾卻還貪求著別人的故事?
寫下文首那句話的阿維,那天對著超一、二的幾個小朋友,說到對音樂的感動。我不知道這些年輕人有沒有壓力?
不是面對這位大哥有壓力,是面對自己並沒有真切感覺與思辨的「純藝術」、「真藝術」這個課題,有壓力。
唱歌就唱歌,選秀就選秀,有這麼嚴重嗎?有這麼需要全心全軀全細胞投入震動嗎?有這麼需要把唱流行歌和其他經典藝術的鑑賞與創造,並肩嗎?
兩邊的邏輯,我都懂。
載具的發明,讓音樂取得變得越來越平易,但也讓很多普通人把音樂與自我發洩與投射劃上等號。我們連好好聽一首歌裡的情思跌宕,純然地客觀地領略不同音律、氣息、頻率狀態,都失去興致與能耐。
於是,還在乎的變成「挑剔」,變成「學院」,變得孤寂?
昨天因小艾草邀約,去永和迴廊咖啡館看「耀演音樂劇團」的「嬉戲百老匯Ⅲ:酒館中的情與愛」演出。台上當然賣力,曲目也一新耳目,但我終究有點沒被歌者們的實力打動。
我追求的,依然是那純然客觀上可以閃耀到令我暈眩的亮度、高度、深度。
說我挑剔,是。對於謀生與互動,我妥協很多;對於欣賞與欣賞後的讚嘆,我無法再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