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年多,關於台灣旅遊環境與前景的討論非常多,主要圍繞在大陸客來台觀光正反效應的議題上。
在一堆生意數字「量」的討論中,嚴長壽暢銷書《我所看見的未來》無疑是探討台灣旅遊觀念「質」的佳作。很多讀者被書中內容深深打動,可看出嚴先生多年扮演「觀光傳教士」確有獨到的見解與感染力。
書中提到觀光客的成長分三階段:「走馬看花」、「深度旅遊」到「無期無為」。他苦口婆心建議台灣不要錙銖計較第一類觀光客(其實也就是最受期待的大陸客)的商機,而應該著墨於第二、三類國際旅客的長期耕耘,因為這兩類的花費金額較高,且容易創造口碑與美譽,還可能吸引他們重遊。
我偷偷補上一句:第二、三類觀光業如果經營成功,代表你的國家、你的社會、你的社區,真的有那種美善、精緻、動人的生活品質,所以就算不是為了觀光業,做為國民、市民、居民的你也賺到了。
但第一類的錢偏偏看來比較好賺,而第二、三類旅遊的包裝企畫能力,又是比較高階與希罕的能力。或者,偶爾眼光和品味具備了,卻嚴重缺少子彈來執行。
當政府熱熱鬧鬧討論「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時,怎麼沒有文化界和旅遊界的代表,大力促銷「文創產業旅遊」的聯姻概念?
比如嚴長壽建議過利用台灣數十年來龐大的流行歌曲影響力,建立幾個招牌歌手(如蔡琴、張惠妹、周杰倫等)的紀念館、文物館,或至少一個「當代流行音樂博物館」,在裡面設置不同人的個人專區,吸引大批海外歌迷。
這很明顯可定位為「文創產業」的範疇吧,而且還真的是台灣「當仁不讓」的資源,結果我沒注意到有半個娛樂圈或企業界人士對此有回應。難道就連當事人或所屬經紀公司也沒興趣或覺得自家藝人不值得嗎?
而對岸的杭州市政府,今年四月率先為正港的台灣漫畫家朱德庸的「朱德庸幽默博物館」奠基。這是世界第一個華人漫畫家博物館。早個二十年,台灣一定把此舉定調為「文化統戰」,可悲的是,現在連「統戰」都懶得回嘴了,一日新聞過後,沒聽說文建會、文化局或什麼基金會、漫畫公會覺得扼腕,整個社會幾乎從上到下的神經都麻痺了?
單看一個「館」可能還看不清,如果前後連貫看,之前杭州市政府早將白馬湖畔的百年古宅提供朱德庸作個人工作室與居住地,旁邊加建「朱德庸幽默博物館」後,白馬湖區將規畫成中國的「漫畫產業園區」,吸引漫畫產業相關工作室和公司進駐,並設置休閒飯店。
任何一種文創產業不可能以單一建築物或事件就發揮作用,再往前推,原來杭州已經舉辦五屆「世界動漫節」,又連續三年以「朱德庸日」號召為動漫節造勢。可見人家是有底子、有想法、有淵源(不是臨時起意!),對「動漫」這題材真有熱情與野心,才請到大師同意背書設立個人博物館的,也才會有後續的真心推動。
反過來,台灣多年前儘管捧紅過朱德庸,後來真有把人家當「大師」或者一個新興內容產業的代言人、領航員嗎?就算「利用」吧,台灣產官學界有真想過好好「利用」通俗娛樂產業的明星嗎?搶輸了朱德庸,有人趕快搶作品量更多元的蔡志忠嗎?我看現在提議,當事人也未必想優先讓台灣來做了。
雲門舞集要一把火和一年多的官府周旋,才能承租經營華人世界首座以舞蹈為主體的文化園區「淡水文化藝術教育中心」園區,還要預計到2012年才完工。我們真的只能期待許多優秀的個人或團體活得夠久,國際第二、三類觀光客,也請大家慢慢等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