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香兩岸專欄:每個人喜歡的本來就不同……然後呢

《三聯生活週刊》袁越寫的「為什麼每人喜歡的音樂都是不同的?」引起我的注意。

文章引述《科學》(Science)雜誌上,加拿大麥吉爾大學神經生物學研究所的瓦洛里‧薩利姆普爾(Valorie Salimpoor)博士,運用“功能性磁共振成像技術”(fMRI)對19名受試者進行了音樂口味測試實驗的論文。

論文指出,大腦中的伏隔核(Nucleus Accumbens,又名阿肯伯氏核)與受試者對一段音樂的喜愛程度直接相關。更重要的是聽覺皮層。

袁文寫道:「聽覺皮層儲存著一個人這輩子聽到過的所有聲音資訊,以前有研究顯示,如果某段音樂曾經讓受試者產生過愉悅感,那麼當他再次聽到這段音樂時,聽覺皮層就會向伏隔核發出信號,再次讓受試者產生滿足感,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人喜歡聽老歌的原因。本次研究雖然用的都是陌生的音樂,但其基本聲音元素都是受試者所熟悉的(比如某種節拍或者某種特殊唱法等等),受試者很容易產生聯想,並對陌生音樂產生了某種預期。」

才19位受試者,樣本數不多,使用儀器測量腦內哪一區塊對哪些事物產生刺激也不希奇。更重要的,我對這結論有些不同意。

任何人會掏錢買音樂、影片、書、玩具、美術品或表演藝術的票,都有很多原因。喜歡某種感覺是其一,喜歡重複同樣的愉悅刺激也可能是其一,但新鮮感怎麼解釋?看了無數惡評決定自己花錢去看看片子有多爛,又是哪門子大腦神經學?

聽覺皮層儲存著過往的資訊,但是什麼在決定嬰兒、幼兒、兒童、少年一路接受的音樂資訊所引發的反應?生命這麼前期的被動接觸,引發的種種好惡,真的就決定以後這人成年後的音樂品味?

如果這麼簡單(又好預測),那就沒有書香世家的子弟根本不愛唸書,大音樂家的兒女完全逃避古典音樂這些事了。所謂「耳濡目染」,可不是從嬰幼兒到青年期這些人被曝最多的聽覺皮層(或者亦有視覺皮層、觸覺皮層等)累積的紀錄?

如果人腦這麼狹隘呆板,只能從過往的愉悅去鎖定新的愉悅,必須是以前聽過的有好感的旋律、節奏、音頻,才使我們的伏隔核起作用,那麼就沒有「喜新厭倦」或者「耳目一新」的成語了。

一個作家,一個創作人,不管創造的是什麼型態或內涵的作品,總是在捉摸自我愉悅和大眾愉悅的奇特交叉點。你的聽覺皮層不等於我的,更不等於萬千網友或電視機前的觀眾,那麼憑什麼能人、高手,可以創作出一聽就知道可能會賣錢(或者對人產生啟發)的歌曲?

就好像一切通俗文化製品或文創設計商品,有的是從原始舊型態予以酌量變形,有的則是平地一聲雷地讓人完全意想不到可以這麼幹。這兩條大道都有無數的成功作品先行,都有人名利雙收。

我們有時需要溫情脈脈,那時也許是讓我們的聽覺皮層發揮熟門熟路的機會,我們在新歌手聲音裡聽到王菲、張學友、鄧麗君或王傑,而感到親切;但有時我們卻期待一個從來不曾想像過的聲線、唱法,哪怕怪到極點的神曲或二到不行的牛人,我們需要從沉悶庸俗吵雜的社會暫時被刺激——儘管以生理學的立場看來,一切刺激都如是短暫,真格「諸行無常」。

此刻的生鮮、當下的震撼,重複個兩次,多幾遍loop或套路,普通人也就習慣了。人類的感官就是這麼貪得無厭。

有的人比較忠誠,他們願意不計代價複製這份美好感受,於是他們變成粉絲。你持續餵食,他們歡喜接收。這種食物鏈構成了古往今來的粉絲經濟——「粉絲經濟」絕對不是21世紀「郭敬明們」發明或專屬。

有的人比較偏食,甚至,花心(我個人屬於這族群)。我們比較不喜歡重複,我們對於曾經喜歡、敬佩過的,也容易看出對方的毛病、老態、沉緬或背叛。我們的確享受某些老歌、老臉、老故事、老招的安撫,但我們也需求新的地獄和天堂——儘管,以人類萬年來貧乏的知覺來說,我們以為新的,往往並不純然那麼新。

但至少,嚮導換了,就算目的地可能根本一樣,但我們眼前的這個帶路人看來眼生,我們就暫且相信這是個新的說書人,一盞新的油燈。我們的神經細胞願意繼續往前走走看,神經元汩汩地通著電呢。

「為什麼每人喜歡的音樂都是不同的?」這個命題其實是偽命題,身為文化工作者(或者文化商人),我們的任務不在認清大眾口味有多分殊,而在找尋那足夠大量且清晰——所謂足夠的標準就依個別產業的投資額而定了——的交集。

在〈書香兩岸專欄:每個人喜歡的本來就不同……然後呢〉中有 0 則留言

  1. 贊同,音樂是個感性的事物
    每個人感受不同,喜歡的就不同
    作為創作者是否更多關注如何多元並進
    求同存異異中求同的「交集」

  2. 嗯,這種研究結論還是太片面了,樣本太少,意義真的不大。
    我只知道,聽到一首有印象的歌時會把旋律連同當時的情緒和心境一同記住,不管此後過了多久聽到這首歌、聽多少次,第一次時的感受也是揮之不去的,而大部份是比較負面的情緒。
    這可能也能反映出我比較喜歡悲傷的歌曲。所以我對文中提到的“愉悅刺激”有點兒摸不著頭腦,或者一時想不起來。
    這樣說來,承認是悲觀主義者似乎有點兒丟臉,會導致看問題不全面啊,結論也會更沒有說服力。
    可我應該也代表著一部份人啊。
    我也許會比較忠實于某些風格的歌手,但不喜歡重複聽老歌,橄欖有餘味,也禁不住一嚼再嚼啊,再說流行音樂都有時效性啊。所以有時候我覺得,歌詞的生命力要比旋律更耐人追尋。

  3. 加拿大科学家的此番论调是片面、简单、武断的。从中不禁让人感觉这位科学家本身的思维方式都很成问题啊。
    对音乐的喜好,就普通大众来说,我感觉和个人本身的性格有挺大的关系。无论平时是只喜欢某一种曲风的歌或是“花心”听者都源于天生的性格加后天的际遇。
    而作为音乐的创作者,找到自己与大众尽可能多的耳闻交集点真是非常重要的。一首歌若有动听的曲调的确能给听者耳前一亮的关注点,而好的歌词则可以给听者在思想上产生共鸣的同时,影响人一生的价值观:旋律是肉体,歌词是灵魂!

  4. 隔壁一位20出头的男生,一直特别喜欢听流行歌曲。每每听歌都喜欢把房门大开着,且开着大音量总是让我们当“陪听”。多年来我发现,这位外表一直算是挺潮的男生其实对流行歌曲的喜欢倒非常的传统。他喜欢的歌可以说全是8090年代、甚至年代更悠远的歌,而像周杰伦之类的当下流行歌曲从来不会听。这不,刚放的一首《其实你不懂我的心》,紧接着现在传入我耳朵的又是苏芮的《牵手》了。呵!所以,我这个“陪听”总体感觉一直不算糟。哈!
    好的歌曲真是没有年龄层次、没有时代界限的。走在街上,随时可听见的大多数其实也依然是那时的歌。

  5. 白天隔壁的大喇叭里传来原版的《再回首》,晚上在央视的中秋晚会上听到翻版的《对你爱不完》。呵!
    愿乐融哥中秋之夜做个圆圆的好梦。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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