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嚴法師談自殺

不針對誰哪個個案,綜合講講。

自殺,很多朋友都說至少當事人「解脫」了。當然不是。北少追問:「是對下一世不好?」何止?

我說的沒說服力。蒐集聖嚴法師所說片段:

無庸置疑,殺人不是慈悲的行為,佛教也不允許自殺,因為自己也是人;所以殺人犯罪,而自殺既不慈悲也無智慧,也是有罪。
無債一身輕,選擇自殺的人,債尚未還清。因此不可能就此解脫,甚至在死亡之後,自殺當時的情景與苦痛仍會不斷上演,因為在我們的心識裡,問題並未真正解決。即使超度,最好是在活著的時候多修行,自己超度自己,否則自殺死後,盼望親友做功德超度,力量是有限的。
用自己的意志、自已的精神、自己的心力,來殺死自己的身體,就是殺生。當一個人沉溺在自殺的情緒裡,很容易陷在陰影中不可自拔。要想跳脫出來,首先要明白:死亡不能解決問題,死亡是更多問題的開始。
在戒律之中有著明確的規定,佛教徒不可以自殺,如果自殺,那是有罪的。(見《四分律調部》之二及《律攝卷二》)此所謂自殺,是指為了厭惡此一生命的存在,誤以為自殺之後,便可得到解脫而言。
自殺者當時的心情,必定是帶著一種心靈的創傷,是在痛苦、哀傷、無助、絕望、焦慮,甚至是憤怒、嗔恨、懊悔的情緒中死去,就憑當下這麼一念,死後必定墮入地獄、惡鬼、畜生,這就是《俱捨論》所講的“業道”。
人到世間投胎為人,都是帶業而來;現世所受的順逆、好壞境遇,都是自己前世、今生行為造作的結果,應該直下承擔,才能隨緣消業。如果遇到困難、苦厄,就以自殺來逃避,不但不能消業,而且更造惡業;如此舊業未消,又造新業,人生如何能解脫?如何能一了百了呢?
如果為了救濟眾生,在必要時可以捨身。

事實上,萬事都有特例,我等非有智慧觀其因緣,最好不拿少數特例為自己辯護。

原始佛典裡很多出家人因各種修行觀點與理由而自殺,包括「 厭患身命,愁憂不樂,求刀欲自殺,歎死、讚死、勸死」,佛陀因制定殺戒,任何比丘不管殺人或自殺,皆犯「波羅夷」(parajika),而自殺未成功者犯「偷蘭遮」(sthulatyaya)。

但《雜阿含經》佛說:「若有捨此身,餘身相續者,我說彼等則有大過;若有捨此身已,餘身不相續者,我不說彼有大過也。」就表示若修道人真有把握斷此身輪迴,那也許自殺並無大過。問題是普通人莫說哪裡有這方面的道行,連體認應該都沒有。

而且把此句套入《金剛經》邏輯,「不說彼有大過,如來說即非不說彼有大過,是名不說彼有大過」。

連修行都不宜輕死,完全不是為了修行就自殺,佛教當然不鼓勵。只抱著「一了百了、死了就解脫了」妄念的凡夫俗子,最好慎思再慎思。

不過重度憂鬱或真有惡靈纏身者,已無能力慎思、明辨與自控,在這裡說了也是白說。業力爆發時,觀者只能浩嘆。

在〈聖嚴法師談自殺〉中有 7 則留言

  1. 都說能選擇自殺卻沒有活下去的勇氣
    那些選擇自殺的人那一瞬間肯定是常人所理解感受不到的吧
    這麼看死了不能一了百了呀
    該繼續的還是會繼續

    1. 忽然想到一種比喻
      有點像從教室衝出去逃課了
      逃課的那一瞬間是[一了百了在課堂的拘束]
      但立刻你會進入
      [不在課堂卻在另個地方]的所有狀態與問題

      當然這是對相信死後有靈的人說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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