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男主角後來離開糊紙業,當了低階巡警。理論上巡警要維持治安,可是書中一場北京「辮子兵兵變」(就是義和團之類),讓他大受衝擊。
義和團(拳匪)表面要打倒犯我中華的外國勢力,其實欺害善良、姦淫擄掠本國同胞的事做得更多。他們把外國人稱「大毛子」;中國人信洋教(教民)或為洋人鷹犬專門打壓自己民族者,稱「二毛子」;乃至「通洋學」、「諳洋語」、「用洋貨」者依次為「三毛子」、「四毛子」直至「十毛子」,等於各類國民都有可能成為拳匪攻擊目標。
清廷放縱這些恐怖黑幫,以為對外國可耀武揚威,結果沒嚇跑洋人,先讓自己國民受罪,真是罪孽深重:
時人記載:有用洋物者「必殺無赦,若紙煙,若小眼鏡,甚至洋傘、洋襪,用者輒置極刑。曾有學士六人倉皇避亂,因身邊隨帶鉛筆一支,洋紙一張,途遇團匪搜出,亂刀並下,皆死非命」。甚至發生「一家有一枚火柴,而八口同戮」。「義和團之殺教民毛子也,備諸酷虐,剉舂,燒磨,活埋,炮烹,支解,腰殺,殆難盡述」。「保定屬有張登者,多教民,團匪得其婦女,則挖坑倒置,填土露其下體,以為笑樂。」
什麼叫「中國人不打中國人」?幾千年來不打自己人難道打美國人?
《我這一輩子》男主角經歷一場兵變,嚇得與平民一樣躲在屋內,不敢也無能聲張,但求自保。看著一夜縱火打劫,甚至等拳匪走後,街坊鄰居全跑出來火上加油,加入搶店鋪行列。
這世上總是先有第一批受害者,然後,倖存者變成加害者。平常既是順民不敢做亂,現有壞人先做亂了,他們吃完肉我喝湯,搶幾包麵粉幾桶油回家也很補了。
這時哪有什麼街坊鄰居的情分?哪有什麼禮義廉恥可顧?
男主角嚇得目瞪口呆,還不敢以一身制服走回單位,跟人借了一大褂遮遮掩掩才上街。
小說中描述他看到一個兵,這驚心動魄後的平靜,畫面像電影:

老舍文筆太好,諷刺感拉足。
明明是做壞事的人,卻自自然然緩緩地走,而他這區區巡警,平常人模人樣,動亂時卻當不了人民保母,畏畏縮縮如過街老鼠,甚至回警局後成為高階警官嘲弄的對象(他們早知道今晚有兵變,只是坐觀虎鬥罷了)。
有燒亮的舖戶做著巨大的火把,給他們照亮了全城!
這諷刺好壯麗。讓我想到暴君尼祿焚城,也有如此快感吧?
(寫於2025年12月17日)
我怎麼有一種即視感…
從北宋的黨爭,明太祖清剿功臣,到老舎小説的描寫,加上文革換他來批評別人後被批自殺,怎麽都是老套蠱鬥輪回,可憐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