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離婚、沒分手的真相可能是…

很多不幸福、不快樂夫妻或伴侶沒分開的真相,嚴格說起來,九成(甚至十成)都與真愛無關,而與惰性和自私有關。

除了夫妻,也適用於長期同居人或穩定的戀人。

因為繼續住一起可以省房租,或者不用有自己的房子。(居住利益)

因為住一起有人可以分攤事務:從倒垃圾、洗碗盤、開車接送到修家電。(生活利益)

因為不用再去費力氣心思找別人願意和自己上床。(性利益)

因為對方能提供不錯的性經驗。(性利益)

因為對方可以照顧或供養小孩。(生育利益)

因為對方會負擔自己部分或全額的生活費。(半包或全包養利益)

因為怕雙方長輩、親族、自己同事、長官等社會關係有異見。(社會評量利益)

因為覺得自己年紀大了、外表條件差了,怕自己從此在婚友市場落單。(機會成本利益)

因為怕寂寞。(自我感利益)

因為怕自己覺得像個失敗者。(自我感利益)

因為習慣了,怕要面對另一個人從頭表態、爭取、了解、適應。(學習成本利益)

因為不甘心那麼多年都耗在同一人身上,不想就此退場。(退出成本利益)

因為早知他/她有外遇,不甘心便宜另一個人。(獨佔利益)

因為自己不奢望有更大的幸福,不想讓對方也有追求幸福的可能,就這麼比爛下去。(保證相互毀滅利益)

因為怕小孩失去完整的家,無法健全長大。(這可能算是對孩子的愛,但這假設有可能不成立,且與對另一半的愛無關)

因為怕失去小孩的監護權。(這可能算是對孩子的愛,也有可能只是自私爭取自我擁有後代的利益,且與對另一半的愛無關)

最後的最後,也許因為對對方還是有一份恩、義。(這一點最接近傳統泛稱的愛,但其實並不能上昇為愛,勉強要與以上諸利益相比,可稱為道德自我感利益,因為到底有無恩義,尚需兩造辨明,否則有時也可能僅屬自我合理化的防衛機制)

在〈沒離婚、沒分手的真相可能是…〉中有 10 則留言

  1. 總結的好精辟
    曾經徘徊在「不甘心」這個階段
    不甘心就此了結,不甘心繼續下去
    後來發現愛情不在恩義在
    或許愛情只是去打瞌睡了?
    看到最後的最後,不禁啞然
    愛情是兩個人的事,婚姻不是

  2. 不少人將婚姻與個人混為一談,認為處理不好婚姻關係是個人的無能。
    其實,婚姻既然是關係,則其好壞有一半操之在配偶。
    最多只能說這個婚姻是失敗的,不同婚姻階段所需的婚姻關係不同,若對方無此共識,不知成長,則分開反而是一種積極的、創造新機的良策。

  3. 非常全面的总结。
    这世间有多少婚姻都是为面子、票子(含房子、车子、金子…)、孩子而硬撑着。是离还是不离的决定权说到底就是权衡个体总利益是否合算。恋爱成本、情感成本、结婚成本、生育成本、养育成本、离婚成本哪一样成本都是离与不离者都必然会考量计算的。所以,平时常不难听到如下的感叹:这婚你离得起吗?(男女皆如此。当然男性主要从经济上权衡,而女性顾虑的方面更多)
    今读此文,也想起许多年前,我曾把自己亲眼所见闻身边人(在一个办公室工作的众多同事)的真实婚姻经历写了篇文,取名《婚姻的故事》。现在有时还会翻出来重读,真觉得他们每一位的婚姻经历比影视作品都要精彩呢。当然,这文我根本不可能拿给其中任何一位当事人看,因为担心这些主角看了没准儿会不高兴。呵呵!

  4. 确实如此。不过步入婚姻之后,就很少有爱情了,基本就是一起过日子。即便如此,也需要双方能够互相包容、尊重和适应,才能走下去。

  5. 都说婚姻如鞋!所以选鞋时一定得试准啊!
    如果选不到合脚的鞋,就算赤脚也比穿双不合脚的鞋走的稳!

  6. 這篇這麼熱門
    讓我有點擔心
    是不是很多人的婚姻或long-term relationship
    都不幸福啊
    默默逼近5000

    自選輯裡同文不同命啊

  7. 我同事为了买房,离婚了。。。现在应该已经复婚,呵呵。
    我老公说,如果为了买房子,我们离婚了就不要再复婚了,省的以后又买房子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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