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紅「為著十萬元」的閩南語前輩歌星尤美,在「資深音樂人口述歷史」影片中,和絕大多數藝人表現都不同。大概從小學四年級就得負起家庭旅館的管理生計,她對於被推上演藝之路毫無理想也無興致。
不愛唱歌,也沒有請老師學唱歌,覺得拿錄音機錄下來聽一聽就能正式唱了。不愛作秀,討厭後臺大家抽菸喝酒聚賭說髒話。紅了後不愛拍電影,覺得拍片化好妝一等一整天嚇死人。更不愛隨片登台(電影放一放中場休息演出本片的男女歌手上去唱一唱,繼續放電影,一天要八場)。
姓名學老師說她本名不好,會散財沒人感恩;藝名也不好,容易生病,因體熱,作秀唱兩首歌都常常昏倒,在後台吊點滴。改本名叫陳冠琳後藝名沒法改,身體持續不好,她索性不唱了。
退休從商後再也沒有答應任何演出邀請。
1946年生的尤美,被「台灣第一小生」兼名主持人魏少朋曾稱讚穿起晚禮服好像黛安娜王妃,受訪時氣喘吁吁,也打了不少呵欠,一再說:「我累了。」
在削尖腦袋都想紅的年代
看看老輩歌星是怎麼看待成名這件事
好像一切都跟自己無關似的
沒找到尤美,不過找到《為著十萬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