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你就不行」的藝術行銷?

應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兩廳院)邀請去做內部訓練,講題是「把票賣光光!–藝術行銷的25個關鍵字」,結果準備資料一如以往的太豐富,只講了16個,但其實對台下某些聽眾,已經夠麻辣頭昏了?

有時覺得別人初次聽我演講,一定會大大顛覆多年來以為我「就是那個寫歌詞的」或「斯文評審」的印象。

很多人可能會感覺我飛揚、高蹈、嚴格、直言得有點太「年輕」、太「不世故」、甚至太「驕傲」、「自我感覺太良好」?

的確,這是我在多年後越來越流露的本性。

第三本著作《尋找生命的活水源頭》,寫過一篇講聽到某高中同學對我的評價後讓我大驚,但過了三十年,我一點都不害怕這樣的自己、也不害怕別人的「反應」了。

因為,就算我習慣用高標準議論,其實也同樣用這套標準審視自己與伙伴的作品與行事。

我譏諷、批判,但也鼓勵、肯定、探詢、感慨。我敢於暴露自己,也逼視他人。

如果在某些事情上必須妥協、膚淺、賺錢,我也老實面對這個心態與結果,不會故做清高、沽名釣譽。

尤其面對所謂的「藝文界」,我更不願意陪某些習於自戀到自欺、自侮地步的心靈(以為她的東西最好、他的團體對社會貢獻最大)和稀泥。

藝術工作者的ego都很大,但自欺自侮的人的ego,已經大到把我彈走啦。

演講完的問答,某人以我的第一個關鍵字「藝術是什麼」反問藝術對我來說是什麼?尤其,我在演講中直說現在一切必須品或非必須品生產過剩、供給過剩,以致在收到很多公關書、公關票和免費試片後,要我花錢看表演已經變得很困難了。

顯然這個提問有一丁點「質疑」的意味:「如果連你這樣的人都不買票支持,那怎麼辦?」

我回她:藝術在我心中不是人為限定的幾大藝術領域,連維基百科都開宗明義說:「藝術迄今依舊沒有公認的定義。」

廣義的藝術是用工具、形式表達情感、思想、意識型態的一切作為。

此所以一切能準確表達當事人主觀意念、情緒、價值的特定施作,不管是有形或無形、短暫或久存、有人見到或無人見證的,都可能可以歸之我心目中廣義的藝術。

「紛紛開且落」的山花是藝術,巍峨廳堂賣票的音樂會是藝術,夜半街頭塗鴉天明拍照存證是藝術,暢快淋漓生動多姿的演說授課互動是藝術,風中即逝有情有味的廣播節目是藝術。

當然,禪是藝術;兩情相望是藝術,臉書上一則則精緻短語也可能達到藝術的境界。

談表演藝術行銷,當然談的是老老實實進入市場被組織起來的作品,包括音樂、舞蹈、戲劇、馬戲等。但若有人問我享不享受藝術?我必須回答:我享受的絕對不只是這些「藝術」。

甚至我告訴對方:我浸潤最多的藝術還是書,享受看書的閱讀互動,與作者做一次無法複製、甚至無法記錄的「能量共振回饋」,怎麼不是高度藝術化的活動。

常看我網誌的人會明白:我過的怎麼會不是「藝術化的生活」?我不是一個「生活藝術家」?

昨天這番強勢的答辯,不知道是否能稍微給廟堂中人,一點點「野趣」?

兩廳院當然是容光煥發的正統殿堂,但藝術也發生在廊下練習街舞的學生或林間漫步太極的長者身上,如果,他們能做到「藝術」的地步。

至於我買不買票這個弔詭,一來是時間太少、內容物和活動太多,現有提供給我的已經夠餵飽我了,所以很長一段時間來沒有其他特定消費需求。

而這類公關贈品,也因為我有媒體人、評論人這個身份,才能參與進這個生態圈,她不至於認為節目企製、主持人、記者、學者、專家、評論人、協力廠商和耆老們,都不該收到公關票吧?

二來如果少了我一票就不成(不能沒有你?!),或者說這個表演只滿足我這種等級的消費者,我敢半開玩笑說:他一定賣垮。我絕大部分時候不具備太大眾的口味,我很挑。

就讓我繼續以能做到、擅長做的部分,活絡這個所謂的「人文藝術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