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人誌專欄:旅行家?探險家?

《我的小探險》(Change Your Life Through Travel)和《向老天借膽的旅程:世界貧民窟絕對體驗》是兩本可以對照著看的旅遊書。

前者是Discovery美國公共聯播網超人氣女製作人Jillian Robinson的旅遊勵志書,引述或採訪近70位旅行者的熱情旅遊人生,順便教大家如何敞開心房面對大大小小的探險,但基本上還是針對屬於經濟、知識、健康條件比較好的一群人寫的書。

後者則是日本專攻「貧窮學」的報導作家、紀錄片製作人石井光太,走訪非洲、亞洲極貧地區,跟當地人行住坐臥吃喝拉撒的一手直擊。報導的對象赤貧,但他要賣書的對象,應該也還是關心或好奇這些邊緣底層社會的經濟、知識、健康條件比較好的一群人。

這次先談《我的小探險》。這本散文集的內容,頗符合從當代年輕學子到中產階級的旅遊品味,上山下海,騎馬打獵,當中不少人從事極限運動或有點生命危險的活動。

整本書洋溢國際風情,也隱含「壯遊」的怦然召喚,好像一生必須出走至少一次,體會驚天動地的某種內外在歷程。

當然,這一切跟旅行社的行程毫無關係。

因為作者是外國人,報導的對象也都是西方人,在西方文化長成的人,自小對戶外生活的嚮往與訓練,讓書中主人們的「冒險跨距」(可以是時間或空間的跨距)相當大。

這時我們可以感覺出中文書名不是太貼切,甚至有意淡化,把直譯「透過旅行改變人生」的概念轉化成都會子民淡雅文青喜歡的「小探險」。但其實,開車越過千里、爬上無人的金字塔或進入「恐怖之井」,絕非本書中文讀者可輕易從事的「小」探險。

但在書的最終章「給旅行者的提醒‧完整版」,作者回頭來親切鼓勵讀者:「設法『與眾不同』一下」、「跳出自己化的框線」、「從新的角度看你的家鄉」、「當一天作家」等,至少在我看來,忽然讓全書基調變得尷尬。

我們到底在鼓吹那些「接近英雄(或歹徒?)行徑」背後的大膽、狂放、堅定、迷戀–奮不顧身的「take it to the limit」?還是謳歌田園牧歌、安貧樂道的「從一朵花看世界」、下班時換一條稍微遠一點的路回家、以及作者說的「在你慢慢清洗碗盤時,感受溫熱的肥皂水」?

說實在,前者我做不到,後者我自己會做,在本雜誌的這個專欄,基本上都是以「臥遊」、「神遊」、「觀念遊」居多。我當然肯定內心之旅,但又知道再怎麼抬頭看天、低頭問花,還是跟某種形體的移動、吃苦、能量衝撞不同。我還是個傾向「宅」的旅行者。

全書我最喜歡作者提到的例子,是阿根廷作家波赫士(Jorge Luis Borges),她說「原來波赫士也算是個大旅行家–只不過,旅遊的一點是在自己居住的地方。」「在我看來,波赫士也算是個冒險家。他幾乎一輩子都是政治反動派,他反抗小說的文學傳統;他大半的成年時期都在熱戀,儘管幾乎總是單戀。」

到這個地步、這種定義,「清洗碗盤時感受溫熱的肥皂水」委實無足輕重。似乎去過的地點不重要、搭過多少種交通工具不重要,家裡蒐集過多少古董民俗紀念品不重要,海拔以上或以下多少的體能極限不重要,葡萄酒分成幾個等級茶葉有哪些故事不重要–而是一生有多少真誠、勇氣和智慧重要?

我喜歡這個定義。但到這時候,是否被稱做「旅行家」或「冒險家」又實已無關痛癢。

在〈旅人誌專欄:旅行家?探險家?〉中有 0 則留言

  1. 想到昨天看到的一條微博:一對六十多歲的北京夫婦,賣掉房子去環球旅行,不讓財富綁架幸福,這樣的旅行好奇妙,去體會收穫前所未有的財富,追尋切實的幸福。

  2. 黄黄:他们只是说如果没钱,那就卖了房子去,不过,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卖呢. 我想这是个好消息. 与妳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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