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的文明法則

很久很久以前,人耳還聽得到腳踏車鈴,聽到了會稍微側身或警覺。

現在大都市裡,汽車摩托車當道,噪音大,行人對溫柔的腳踏車鈴愈趨無感。

若加上戴著耳機,或聽音樂或講手機,對外界風吹草動常常更沒法在意了。

可是,我城已選擇了一條我認為相對健康、有效的自行車鼓勵之道。行人必須重新學習與自行車騎士安全共存。

若人行道淨寬≧3.5公尺,採自行車與行人共用人行道(或共用道路)─分隔使用。

若3.5公尺>人行道淨寬≧2.0公尺,採自行車與行人共用人行道(或共用道路)─混合使用。

也就是儘管地面印著「行人優先」字樣,但行人該知道共用人行道(或共用道路)屬共用路權,自行車經過你的前後左右並不違規。

行人不宜再大搖大擺、視若無睹(甚至對自行車騎士怒目相視),為了自身安全,也為了尊重自行車的用路權。人行道旁若有騎樓,也最好多用騎樓而不必與自行車爭道。

當然自行車騎士,也該珍惜這政策,既然很多地方不再需要與汽機車搶道,可以更輕鬆地在人行道上穿梭,也就該好好地禮貌地文明地和行人共處,不亂按鈴,放慢車速,免得驚嚇行人或造成事故,引起民怨。

我常走路,也常騎腳踏車代步,對兩造不理想的用路行為都曾感同身受,希望新法上路後,為台北帶來的是更多和平更多清新,而非紛爭。

在〈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的文明法則〉中有 0 則留言

  1. 為了大家的低碳出行
    行人與單車騎士使用的道路安全並存吧
    彼此投射的目光不應該怒目相視而是相互贊許
    為了這個城市和每個人自己能多呼吸一口清新氧氣
    大家齊心努力

  2. 上海市中心的许多老街道因为路太窄,根本没有专用的自行车道:汽车中间行、电动自行车和纯粹的脚踏车自行靠边骑。四个轮子总历害过你两年轮子。所以,平时我骑脚踏车一直都还算细心的人。交警平时基本不管骑自行车的人,我们骑车人一切全靠自觉。而路两边一般倒都有高于马路中央面一个抬阶的人行道的。如非骑脚踏车的有意违规,自行车与行人共用道的可能性非常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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