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後重逢@3隻貓頭鷹

他說上次見面是2006年,所以十七年不見了。記得上回還在我租屋處,趁他去AIT辦證件的空檔,匆匆一聚。

這次好整以暇,四個半小時慢慢吃慢慢聊。中間降溫、下雨,雨又停了。

比我小八歲的他,見面就說我都沒變。其實只要體型沒大變化,有點白髮白眉白鬍皺紋,已經算很不錯了。

寄給他照片時說:「真高興重逢,更高興這麼久沒接觸,但我們仍能談得來!!不是嗎?」

謝謝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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