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光16

2008.12台北,故宮博物院。被要去英國念書的朋友感染那股「硬要對台灣留點紀念」的童心,沒去成第一志願兒童樂園,就來她的第二志願故宮博物院吧。這張的服裝不是現在的我會穿的了,但能笑得如此開心也是現在的我羨慕的。

在〈韶光16〉中有 10 則留言

  1. 我想说,为什么这套服装现在不穿了呢?现在的你当然可以穿,除非是你嫌它不好看了。xd!
    这朋友现在还在英国?这些年没回来过?
    这个鼎我这次沒看到啊!:-(

  2. 不過是七年前
    我已經不清新了嗚嗚嗚
    同遊的女生已經唸完博士回台
    案牘勞形地在大學教書熬升等

  3. 那现在你买条大一号的牛仔裤就OK了喔。:)
    只要是在文教单位服务,那希望自己的职称步步高便是个体一辈子的奋斗目标。想来这个女生现在应该升副教授了吧。XD!
    回看台北照更确定那个鼎这次我真没看到耶。真不知当时自己是什么眼神!唉!特别是发现2009年爸妈游台时也在这个鼎前拍了照,于是我更懊了。呜呜!

留言功能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