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士葆等立法委員提案,要求廢除大學生「退學」、「開除學籍」制度,賴士葆說:「台清交成都有退學制度,但台師大就沒有,如果學生在台大被開除,能轉學去台師大念,退學制度毫無實質意義。」
怎麼會沒有意義?
難道可以說:「台積電有資遣,但XX沒有,如果員工在台積電被開除,能轉行去XX工作,資遣制度毫無實質意義」或者「合法夫妻有離婚制度,但同居人沒有,如果夫妻離婚,也能轉去同居,離婚制度毫無實質意義」?
1.大學辦學品質已經夠低落,師生關係已經夠反轉,求學需要胡蘿蔔也需要棍子,把棍子取消未必能讓胡蘿蔔更香甜。
2.不同學校本就有不同門檻,被一流大學退學也許能考去二流再唸,二流學校被退學,就要警惕自己還有多少好的選擇。
3.立委說「學分歸零宛如溯及既往處分,有失公平」,商業世界多的是中止合約而損失既往投資(如繳交之保費),大學不是義務教育,如果連開除學生的淘汰自由都沒有,談何辦學自主?
4.少子化狂潮,台灣各大學已校校自危,絕不輕言砍人,又非各校濫退成風,學子權益岌岌可危,立委何必此時多事硬插上一腳?該管的事情還有一籮筐,退不退學這種事,讓各校自主吧。
生源少的尴尬,但是高校还是要有自己的标准
近期看某真人秀节目
瞭解上海戲劇學院每年都有「甄別制度」
就是末位淘汰,不合格就會降為旁聽生,旁聽生再不合格就淘汰離校
所以每個人都不敢掉以輕心(當年佟大為就險被淘汰)
名校之所以為名校就要有自己的高標
廢除退學不可取,可以適當採用緩衝
否則台灣的教育會退步,國際地位或也難保,進而形成惡性循環
一定要重視重視再重視,這議題您又說了不止一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