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時間和意志從「網路自我」拿回來

這兩三年停或推掉幾個專欄,不是沒話講,是不想被限制字數或議題,甚至,我意識到專欄作家不再是古早「言爾志」的作家,而是被發表平台賦予「找議題」或「追新聞」的某種及時動員期待。

顯然我沒有想當傳統報紙或雜誌麾下「特約撰述」這類角色的慾望與能耐。想什麼時候交稿就什麼時候交,想寫長一點或短點均可自主,到後來就發現沒稿費的自選輯和個人臉書,似乎是歸宿。

這時看到活躍在網路時代的時論名家,也有這般苦水(並願意坦白自覺),感覺親切。

2015.11朱宥勳在〈時事的快速反應部隊——網路時論為什麼這麼快?〉寫著:

“在這些網站裡,你會看到各式各樣有不同專業的專欄作家列在筆陣當中,他們不像是報章雜誌的專欄作家,一定會準時在禮拜三或禮拜五發表文章,而是等待時事掉進自己的「守備範圍」之後,再出手跟讀者談論:根據我的專業,這件事應該要……。所以許多專欄作家在得知了與自己有關的時事之後,都會有「現在該我上場了」的自覺,變成那一時刻的快速反應部隊。因為專欄作家已經有了專業知識在身,面對相關時事的時候,就能比一般人更快地釐清脈絡和不同的爭論焦點,在幾個小時之內提出說法。你可以回想你最常在臉書上轉貼的那些專欄作家,他們幾乎都會守在特定的議題上,久了之後,你就會知道,看到登革熱猖獗就可以期待顏聖紘、看到國民黨耍笨就可以期待人渣文本、看到護家盟出場,大概朱家安就不太可能完全安靜。

我認為批評網路時論「快速」、「淺薄」並不是很好的切入點,因為這就是它之所以能發揮作用的手段和特色。它與厚實的論述(比如正規的學術研究)不應該是敵對的,而該是分工的,共同組成多層次的社會意見和論述體系。在“Release early. Release often.”的脈絡下,時論作家的倫理責任不是「慢下來」,而是「保持修改的彈性」,當社群成員激盪的意見,把你論述上的錯失指出來的時候,你就有修正、補充的義務,這樣才能促進社群的意見交流。一名網路時論的專欄作家,所能犯的最大錯誤不是「搶快」,而是「射後不理」。”

到2016.05他另一篇〈終卷之後,「網路意見領袖」的強烈罪惡感:讀《英雄:大屠殺、自殺與現代人精神困境》〉進一步把視野從文字生產體系拉高到「獻身與剝削」的層次反省:

“當我向有志於此的聽眾、工作坊學員講解這些「自由工作者」的生存方式時,我其實正在不知不覺地引導他們走向一個充滿深度剝削的場域,而且這一切都有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比起在某家公司上班,這是更能夠「做自己想做的事」和「推自己想推的理念」的生活。因此,平均十多個小時的工作時間,就被合理化了,因為這是「自己」選的。

而弔詭的是,為了成就這樣的「自己」,我們同時也必須打造另外一個「自己」。我們可以找到不計其數的案例,關於某位意見領袖在公開場合和私下交誼時的巨大落差(我自己也常被初次見面的人說:「你看起來跟網路上完全不一樣。」)。我會透過一些案例告訴學員,這種「表演性」幾乎是不可避免的,所以:「你必須要想清楚,如果要跳進來,這戲是演不完的。」——想想那些平日呼風喚雨,但遭遇公關危機時就想以自己「只是在個人板塊發表意見」的說法卸責的人吧。

但這種獻上你所有時間、把整個人全部絞入符號資本主義的工作,事實上正如書中所描述的,是一種終極的剝削…”

我不願為扮演公知、文青、意見領袖、行業大老而成為平台商的「即時供稿系統」,等出名、等攫取影響力、等網路眼球數(也許有機會、也許完全是一廂情願)「對價」為現實中事業利益(如文章結集出書、演講、策畫等),留給更需要的中壯代去做。

在〈把時間和意志從「網路自我」拿回來〉中有 1 則留言

  1. 只要不为五斗米,那在没有稿费的网路上随心而作真的是最OK的。
    其实一直想知道,你觉得网路上的我和网下的我有多大差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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