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和許多國際組織開會常成效不彰,有些國家甚至享有否決權可不斷否決。
如果任何一個提上議程的國際級重大會議,可訂出一個落日時間非得有具體改進決議出檯,比如限48-72小時,現場備有定時炸彈,如未達成共識自動引爆,大家一起謝罪。
也許他們會更認真想出方法、說服彼此。
當然,如果絕大多數達成共識,只有一個國家代表不肯妥協,那麼將不會同歸於盡,而是處決那一位。
當然,其結果可能就不會那麼有民主風範,而是該國退出此平台,甚至動干戈。
但,同歸於盡的點子還是不錯,真的可加速世界各國開會效率,以及,誠意。
在死亡威脅前,才能看出那些偉大的議題如環保啦、金融啦、戰爭啦、人道啦,到底在各國政要心目中佔到甚麼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