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馬福音》筆記9:不要放貸,也不能把敬拜變成牟利

第95節談放貸與施捨:

(智譯)「如果你有錢,不要放貸生息,而是把[它]送給不會還錢給你的人。」
(何譯)「如果你們有錢,不要收利息給出去。要把錢給出去,不要由別人手裡拿回來。」
(內譯)「倘若你們有金錢,不要藉貸給別人收取利息,而要不打算索還地施贈給別人」。

耶穌的態度很明確,不要放貸,也不能把敬拜變成一個牟利的生意。

看見殿裏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裏,耶穌就拿繩子做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約翰福音2:14-16)

因為聖殿禁用希臘和羅馬錢幣,繳納「殿稅」或奉獻須用希伯來錢幣,所以產生換匯之人。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一隻做贖罪祭,一隻做燔祭。(利未記 5:7)

本來是恤貧而可以改獻鴿子,結果又有人哄抬鴿子價格,剝削買不起牛羊獻祭的人(就好像某些佛教團體愛放生,所以滋生抓捕動物的放生供應商)。

總之,很像後世的宗教生意,不管是宗教單位自己營利或養活周邊龐大供應商,都成了一生態系。

查到《聖經考古》網站一篇2014年文章〈耶穌潔淨聖殿〉,詳細介紹了當時聖殿不只是宗教場所的細節,有興趣者可自行閱讀全文。但我引述文章結論:

在羅馬總督之下,大祭司掌握至高的政權,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店舖和生意全都由大祭司家族所管制。既然如此,耶穌潔淨聖殿,不是因為聖殿中有買賣,也不是因為買賣位置的問題,而是買賣本身出現了嚴重的問題,以致耶穌大怒要為聖殿清場。

耶穌指聖殿是賊窩,賊窩是盜賊結集之地,是盜賊收藏不義之財,囤積本身不屬自己的財物之密室。耶穌潔淨聖殿,是直接挑戰大祭司的傀儡政府,也抵抗在其背後的羅馬政權。

至於經文的後面一句話:要把錢送給不會還錢給你的人,很顯然就是談濟貧、佈施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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