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大三實習生看到來上節目的歌手21歲,笑稱「輸慘了」。我問為什麼,難道你想當藝人?
他說:「誰不想?!不一定是藝人,但大家都想當網紅啊。」
我們問他為什麼,他說:「每個人都認識你不是很好嗎?當然是有越多人認識你越爽。」
很難得遇到如此誠實的人。我們其他人笑笑,沒再討論下去。
他可以想出名,身邊很多同學或許都想出名,但如果認為天底下「誰不想」、「大家都想」,那就是認知偏差、取樣錯誤,以管窺天。
就算想紅、想當網紅,不正確認知群眾的千差萬別,是不行的。
忍不住想到克里希那穆提1989年出的《人生中不可不想的事》(Thing On These Things)說的:
你希望有名,希望在世上為人所知,時常被人談論,因為在內心裡,你認為自己什麼也不是。
乍看這話很狠,但克里希那穆提真的不是在罵人。因為他提到這種心態的社會性框架:
你希望出名,因為社會上圍繞你的所有人都希望出名。你的父母、老師、上師、瑜伽士等,他們都希望出名,為人所知,所以你也想要出名。
還有這段:
為什麼人想要出名?首先,有名能夠有錢;同時,有名能帶給你很大的快樂,不是嗎?如果你是世界聞名的人,你會覺得自己非常重要,它給你一種不朽的感覺。
不覺得在這階段讓那個年輕學生看到這些話有很大幫助。他的頻率目前還對不上克里希那穆提這些話。
就等每個人走自己的路,開自己的竅——或,不開。
(寫於2025年7月19日)
也有惡名的網紅跟名人啊!
但年輕就是本錢
還是值得有名一次啦~
現在網紅比藝人還紅…
出名,看出什么名。当素人被陌生人说,我见你眼识(我认的你)这种感觉我不喜欢,甚至有点小害怕。
出名的代價也不小,也是要有能承受的底氣。
自由有如空氣
當不出名的人多麼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