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產業的硬傷是銷售期程短,表演藝術更是

如果院線電影的壽命短,表演藝術的壽命豈不更像朝生暮死的蜉蝣了。傳統行銷理論和媒體硬廣告投放,的確難為表演藝術團體採用。

但反過來說,流行音樂演唱會不同樣是蜉蝣型產品?普通歌手開一場、兩場,同樣轉瞬即逝。但中大型演唱會的經濟效益,顯然比普通表演藝術節目值得(也需要)花錢打廣告。

兩者的差別在於:演唱會要宣傳的訊息單純,就是歌手的名字,歌手代表了全部訴求,你會不會去看演唱會取決於歌手而非主題、曲目、嘉賓或舞美設計,但一檔戲劇、舞蹈節目要溝通的東西,未免太多,也不一定通俗易解,在傳統媒體廣告的短短秒數裡實在不易立功。

此所以,任何銷售期程短的文娛商品,如果沒有一丟出來售票訊息就可秒殺的明星品牌價值,更加依賴滴水穿石的前期宣傳,去獲取那少少但珍貴、堅實的核心用戶。劇團、舞團或許可以如是培養粉絲,但電影發行公司則無法,因為所推出的每一部片型、主題、卡司可能天差地別,適合的TA(目標群)也就大不同。

(引述)前景娛樂總經理黃茂昌說:

“昨天去上新媒體課程 老師提到一個餐廳的案例 該餐廳2015年的營業額是八億 所有的廣告都只投放在臉書上 nothing else 我於是問 要達到營業額八億 大概需要投入多少臉書廣告 他說大概100出頭萬 天啦 一部國片 目標全台三千萬台幣 加上下游版權收入 算你3,500萬到四千萬好了 已經都是超過目前的一般水平 發行與行銷費經常要七八百萬以上 其中的硬廣至少四五百萬 也就是硬廣佔了總營業額的12% 是該餐廳硬廣投入比例的一百倍

我知道社群行銷是什麼 我也理解鐵粉的二次行銷 精準行銷 輿情觀察 但電影產業的硬傷就是銷售期程短 一間汽車旅館花一兩百萬辦開幕的盛大活動 目標是為了接下來半年或一年的銷售 我們動不動花四五十萬甚至一兩百萬辦首映 只為了未來三周的票房”

在〈電影產業的硬傷是銷售期程短,表演藝術更是〉中有 3 則留言

  1. 在培养覌众市埸上,这边会让劇团自身主动到大学、到社区,对学生对民众普及藝术欣赏教育
    屹今为止,今年我看了13场各类舞台演出,而到影院仅看了7场电影。
    Ps.前两天(2425号),上海评弹团的中篇评弹《林徽因》在台北市府亲子劇场演出。这边報道说有七成上座率。据説虽然台北民众虽听不懂说唱词,但因有字幕,台上台下气氛很好,而且不少台北观众还特别穿上旗袍来看劇!因为家父是超级评弹迷,所以作为家中成员的我也对这新闻还是蛮关注。

  2. 電影市埸基本只能做短平快,以地区空间(铺排片)换时间。
    而舞台劇市埸多是用时间(一出劇多年来在同一城市以间隔性的方式持续演出)换空间。
    我选择观劇或看电影的标准一样:自己感兴趣的题材,而不太在意是誰演!
    台风明起影响这边,不知风雨又几何!估計不会比中秋的台风历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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