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座]《美國獨立戰爭史》:能否獨立建國,跟道理是否為真沒有直接關係

耶魯大學公開課,Joanne B.Freeman教授的《美國獨立戰爭史》,第五、六課提到的殖民地分離意識怒火,在《印花稅法》達到高峰。

1965年3月,英國國會對移居到殖民地的人第一個徵收的直接稅《印花稅法》通過,終於成為最後一根稻草——儘管以上所述各種財稅手段,據說也僅僅達到北美常駐軍隊的年預算三分之一,也就是說對殖民地徵收的這些稅,並非用來幫帝國本身償還債爭債——但這也僅夠殖民地人民惱火了。

英國不經徵詢的增稅,侵犯了財產權。而Freeman教授認為,殖民地崇尚的自由與人權,根源來自於財產,所以並不是空泛的意識形態自由被侵犯,就會讓殖民地挺身而出對抗宗主國,而是等到廣大人民的財產權(當然生命也可視為財產權之一)都受到剝削,才有可能。

接下來幾年我們看到,倫敦的領導班子一換再換,1766年《印花稅法》被廢了,但又推出恫嚇式的《公告令》,強調英國國會對殖民地,在任何情況下,有權立任何法。然後,1767年新首相Townshend又通過一個關稅法,大幅縮小影響物品的範圍,而且所收來的錢還是用於分攤殖民地的管理成本。

帝國認為已經妥協了,但殖民地民眾仍不妥協。被燃起的自(民)由(粹)之火,持續認為中央不能管到殖民地,但又不斷以「我們不是要尋求獨立」作為一種開場白、護身符,但實際上反抗駐軍、鼓吹暴動、侵犯並趕走支持英國稅法的代理商或官員,讓中央在殖民地政策無法推行,並不斷伺機尋釁那些最容易看到(但其實只是帝國管制末梢的小咖)駐軍,最終不斷升高對立互相叫罵衝撞中,釀出軍人開槍的1770年3月5日「波士頓慘案」(或稱波士頓大屠殺)。

不管叫「慘案」或「大屠殺」,你以為有多少人被殺?

五人死亡、六人受傷。

(對,你沒看錯。而台灣二二八事件,根據行政院公布報告,不分本省外省居民,整體死亡人數達18,000人至28,000人)

回顧其中一位影響力很大的賓州農民John Dickinson撰文鼓吹的話:「沒有自由我們就不會快樂,沒有對財產的安全感,就不算真正的自由。如果未經我們許可就剝奪我們的財產,就不會有對財產的安全感。那些由國會加諸於我們的賦稅,就是剝奪了我們的財產。」

不管資本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國家或混合集權國家,任何一個現代人恐怕都可以說,哪個稅、哪個行政規費,有經過我們同意了?而且,「我們」到底是誰

素樸的道理可以激動普通老百姓的心,但能否獨立建國,跟道理是否為真從沒有直接關係。不過就是天時、地利、人和、拳頭大,沒別的了。

兩百多年前那個農民說的話到底有沒有足夠邏輯,可以問問現在的美國公民,國家機器(或者找到漏洞控制國家機器的權貴複合體),不總是非常容易就透過法律、稅負、甚至股市,剝奪了我們財產嗎?

就連七月底才視訊出席美國眾議院反壟斷小組聽證會的世界四大科技巨擘公司谷歌、臉書、亞馬遜、蘋果的CEO,這些權貴巔峰菁英,還要反覆說著「我們大是因為我們好,因為我們面向顧客」「我們大,但有人比我們還大,我們不是獨佔」「我們生意沒那麼好做,還有誰誰誰瓜分了我們的市場」「不想用我們的,可以用別人的」「如果我們被打壓被拆分,可能會減緩創新,會重傷公司(或國家)」之類可想而知的說詞。

1984年,如果美國司法部不是依《反托拉斯法》直接拆分AT&T成八家公司,讓美國電信業從此進入競爭時代,而是讓大老闆無止盡地辯解,他講的也會跟祖克柏、庫克、貝佐斯、皮采(一譯皮伽)一模一樣。

你要站在帝國雲端的執行長,關心世界上其他中小企業是否因他們失去競爭力、夢想或就業機會,下輩子也不可能。所以你要十八世紀英國國會大廈的議員諸公,關心殖民地人民的快樂與安全感,甚於帝國統治基礎與資源,也是緣木求魚。

英國當年到底有沒有要從殖民地人民身上拔下更多鵝毛?當然有。但這是否根源於對北美殖民地的特殊歧視?未必。而是所有國家機器都想這麼幹,只是有的從人民身上搶到了(還被感恩),有的沒搶到(還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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