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樂融關注67:馬丁‧路德‧金的性醜聞

【4月11日中國新聞周刊網】

4月4日,是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逝世44周年紀念,1968年4月4日,金被暗殺。

1955年,黑人婦女Rosa Parks因為佔用公車的“白人專座”而被逮捕,為了反抗惡法,黑人牧師馬丁‧路德‧金發起了罷乘運動,從此他成為民權運動的領袖人物。

1964年2月22日,洛杉磯某旅館裡,金和同事談起了電視轉播的甘迺迪總統的葬禮。當時,甘迺迪的遺孀俯身親吻在棺木中部,金笑著說了一句:“那才是她最想念的地方!”

不僅如此,FBI發現馬丁‧路德‧金的巡迴講演,就是巡迴嫖娼,白人妓女、黑人妓女,他都召,有時同時召2個以上的妓女,搞亂交;醉醺醺的多人性派對,甚至要持續幾天。嘿咻時的淫言穢語,呢喃呻吟,都被記錄到FBI的錄音帶裡。即使,金去斯德哥爾摩領取諾貝爾獎時,他在晚上唯一的興趣還是召嫖。

Ralph Abernathy也是美國黑人民權運動的領袖之一,他在自傳中提到:就在金被暗殺的前一天晚上,他還和3個女的一起鬼混,並且還毆打了其中一個女的。金的傳記作者也披露過他的不少通姦行為,不過金解釋稱:通姦只是減壓的方式。

沈彬:如何看待馬丁‧路德‧金的性醜聞?)

評:「我有一個夢」的民權鬥士,可以靠抄襲通過博士論文,可以稱長期大量通姦和和召妓是「減壓」,可以是偽善的牧師,當然也可以是(也必須是)仰仗當時媒體反FBI胡佛局長而壓下不利他道德光環新聞的幸運兒。

在今天,無需政府抹黃,媒體搶先「去神話」的報導就夠把他鬥臭。換個方向講,若當時真因某一領導人負面新聞曝光,我不信美國黑人民權法案就會偃兵息鼓。

當大環境形勢已成,運動中某一先驅的中箭下馬,不代表沒有後繼者接棒收成。歷史上類似的無情,滿坑滿谷。

現在看似是「公歸公、私歸私」更徹底的年代,很多人可以在專業出人頭地,但私生活一團糟,但永遠別低估:媒體(和被媒體驅動的群眾)依然可以決定哪些醜聞、做到哪種程度,足以令你連專業圈都難立足。

在〈陳樂融關注67:馬丁‧路德‧金的性醜聞〉中有 0 則留言

  1. 公歸公,私歸私,
    對個人的私生活如何本沒興趣關注,
    但是如果真的對那位總統遺孀
    說了那句如此對生者亡者不敬的話,
    我無法接受這樣一位民權運動領袖人物。
    贊同您的評論,
    媒體的力量絕對不容小覷,
    甚至本末倒置。

  2. 公私還是不徹底的
    說歸說
    真到了事上還是會拿來攻擊你
    原文的例子還挺有意思:他說的1+1=2就是錯的?還很官員二奶比
    呵呵
    先驅沒有不挨搶中箭的
    都是“人才”啊

  3. 金当年的出名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他是追求自由民主平等的领袖。而后媒體对他的异议又是源自这人的其他品性方面,因此又延伸到了他出名之因中隐藏的“不光辉之处”,进而再联系到当下的那些官腐行为是近“可原谅的行为”。让人怎么都感觉这三个其实完全不搭界的事情都是媒體硬生生安装上去的“彼此联系”!媒體可造[神]可铄[金],只因媒體是永远的“无冕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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