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是平權

某些人以為平權就是類似佛家稱的「怨親平等」,而覺得自己對同性戀者或同性戀行為做不到或不想做。

不,平權後依然有愛憎、有對決。比如深綠深藍可能都希望對方最好沒有投票權,但不可能,符合選罷法資格的都有。大家主張與好惡經常不一,重點是平權。

沒有奢望平權後天下大同,人人自動取消愛憎,重點只是平權。

法律定義的歧視,也不能相等於現實中的愛憎。我們可以不喜歡一個人的美醜高矮胖瘦個性出身種族,可以不想跟某些人為友或戀愛,甚至你想批評對方或得罪人也可以(只要你甘負相關法律責任或人際損失),但就是不能限縮或剝奪他們法律上的權利。

不管你口頭上再怎麼說:「我也有原住民朋友、同性戀朋友(還是什麼社會弱勢代表)」,「我個人是不歧視他們」,支持法律上的歧視就是真歧視。

我也不喜歡許多的同性戀者,一如我不喜歡很多異性戀者一樣,事實上,我根本不喜歡每天在街上在網上看到的很多人,我也常常不喜歡自己——但這一點都不妨礙我認同、支持取消法律上一切真歧視。

所以不管有沒有同性戀者曾讓你噁心,你對同性戀行為的立場是否保守、保留,支持平權是最重要、也該是最基本的出發點,而不該是以我們個人傾向、偏好、包容、甚至勉強忍耐哪一種性態度為出發點。

在〈重點是平權〉中有 1 則留言

  1. 重點是平權
    重點只是平權
    真正法律意義上的平權
    民主的台灣,婚姻平權
    民主的一小步,人權的一大步
    已經走到這一步,堅持下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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