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同性婚姻合法化(不是人獸交、人跟摩天輪合法化喔),屆時除了歡笑與喜悅,也會多出以下現象:
交往一段時間後的同性伴侶,其中一個被逼婚。
交往一段時間後的伴侶,被周遭親友或裝熟的同事朋友,催婚。
蜜月旅行之後立刻反悔的,多了。
婚後被家暴而隱忍,或對外控訴遭家暴尋求法律解決的,多了。
婚後外遇偷吃的,更多。
婚後為了要不要收養子女還是找代理孕母做試管嬰兒的爭執,多了。
婚後為了逢年過節要不要回娘家、或者要去誰的娘家過的爭執,多了。
婚後爭奪家產甚至設計投保以謀財害命的,也可能出現。
只要多出現幾宗上了新聞的案例,反同婚陣營一定會幸災樂禍:「看吧,這些人憑什麼結婚?」「同性戀者本來就不該結婚的!」稍微有自省能力一點點的反同婚者私下可能說:「是啊,他們還以為結婚有多好!」
但,這些都不構成反同婚的理由。這些只是證明,這是人性與婚姻必然衝突的某些交會點。
這只是證明:大家真的都是一家人。如果狗改不了吃屎,那麼,你是狗,你也改不了吃屎。只是有的狗吃多有的吃少,有的比較厭食罷了。
#支持婚姻平權
那天看到凱道有一個另類的標語牌好像這麽寫
凭什麽不可以讓同性戀的人嘗嘗婚姻痛苦的滋味
八點檔也多了一條可以灑狗血的荒謬路線。
「何不讓它自己決定,它想要去的戰場。」
──陳樂融/J.J.Goldman〈讓愛自由〉
P.S. 一首歌,挺同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