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是因為性而神聖,否則,哪一種性行為都變神聖(全部保守派會驚呆了)。
婚姻不是因為慾望而神聖,因為節制(甚至泯除)慾望而神聖。
快樂舒服的婚姻談不上神聖,福報享受便是;不快樂或難以逃離卻捍衛得像個戰士的婚姻,也許接近一點神聖。
所以,婚姻本身不等同神聖,是某些人活出了一點神聖的樣子。
照此說來,「活出一點神聖的樣子」不限婚姻專利,寫作可以神聖,教育可以神聖,創業可以神聖,守貞可以神聖,孤獨可以神聖,寬容可以神聖,醫治可以神聖。
高唱「婚姻(價值)神聖」的人,可能完全不知道還有別種神聖的可能。
“婚姻本身不等同神聖,是某些人活出了一點神聖的樣子”講真好
這塵世間能一直擁有并保持快樂舒適的婚姻已經很不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