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要去那裡,把真相告訴全世界。」看完電影《私人戰爭》後,這句話背後的思維型態,一直縈繞在心。
但把真相說出來又怎麼樣?
一個真相不會是全部,從時間論,還有下一次的真相,再下下一次的真相。從空間論,戰爭現場只是地球上的一個真相、真相之一。從人物論,有迫害者眼中的真相、受迫害者的真相,以及非迫害非受迫害解讀的真相。
從因果論,那些發生真相的前因,也是個真相,發生真相後的發展,也會是真相。
以為拍下來寫下來發稿出去,就是「把真相告訴全世界」,忽略了世界不一定需要這一個真相,或者,世界根本不只有這個真相。
我無意否定塵世間新聞業的可貴,但追究天底下有多少真相,跟追究天底下有有多少假新聞,同樣徒勞,同樣是薛西佛斯推石上山,同樣剪不斷理還亂。
《解深密經》中說:「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外在發生的一切境,看似巨大實在,但相比於內在,又顯得極遲鈍緩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