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多少錢以上叫做貪污重罪?
CoPilot答:在台灣,是否構成「貪污重罪」並不單純取決於金額,而是根據《貪污治罪條例》的具體條文與行為類型來判定。以下是一些關鍵點來幫助你理解:
📜《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重罪判定標準
1. 行為類型
- 利用職務機會收受賄賂(如收錢辦事):屬於最嚴重的類型之一。
- 侵占公款、詐領補助、浮報支出等,也可能構成重罪。
2. 刑度標準
- 若是「利用職務機會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依第5條第1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併科新台幣6千萬元以下罰金。
- 若金額特別巨大或情節重大,法院可能加重其刑。
3. 金額影響量刑,但不是唯一標準
- 沒有明文規定「多少錢以上」就一定是重罪,但實務上:
- 數十萬以上就可能被認定為「情節重大」。
- 百萬以上常見於重刑判決。
- 千萬以上則幾乎一定構成重罪,且量刑偏重。
⚖️ 實務判例參考
| 金額 | 行為 | 判決結果 |
|---|---|---|
| 約30萬元 | 公務員收賄 | 判刑7年,重罪成立 |
| 約500萬元 | 詐領補助款 | 判刑10年以上 |
| 超過1000萬元 | 收賄+洗錢 | 判刑12年以上,併科罰金 |
🧠 補充觀念
- 「重罪」在法律上通常指法定最低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名。
- 法官會綜合考量金額、職務影響力、是否反覆犯行、是否坦承悔過等因素。
(寫於2025年7月28日)
受訓時就一直被告誡:
用公家影印機印私人文件、用公家信封寄送私人物品
都會構成貪污罪,而且有既成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