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吵架中,沈默的人往往是最不在乎的人。」–影評人羅維明
友人跟我透露已經和先生協議離婚。
有兩個幼齡的小孩,卻可以這麼乾脆,因為已經受不了先生,受不了到某天早起看到他會頭痛,痛到噁心暈眩想吐的地步。
她知道自己長年的積怨,已造成身心皆病。拖下去,對家中每個成員都不好。
「但是,還有第三者吧?」和她其實幾年不見的我,冷靜地問。
前一秒還在抱怨先生的女子,卻在談到情人時,嬌羞地喜不自勝。顯然,情人在「個性」和「性」方面,都讓她非常滿意。
我注意到,近年身旁的女人一旦決定離婚,乾脆程度比男人高很多。
在傳統婚姻中被視為較弱勢的女人,現在未必和以前一般弱勢,但要能表現得如此決絕,許多還是跟有了新的浮木有關。
除了「受夠了」,因為有第三者的激情灼身,更能義無反顧從婚姻走出。
而在女人提出後,可以很乾脆地答應,甚至理性談判後續事項的男人,也只因為對另一半早就失去愛了吧。
多數男人可以在失去愛後,繼續安於「我有老婆、家庭」的「假象」。因為多數男人在初期的賀爾蒙作祟後,對往後的長期關係,從來不是那麼細膩,也不那麼要求親密。
真貨或假貨,true love或山寨版,對很多人來說,不是太、太、太重要的事。
多數男人可以不在乎愛不愛,繼續像當成擁有一棟房子或一件家具般,留在婚姻中。
而女人,如果在外邊嚐到甜頭–特別如果對方在身心都能充分滿足她–通常會把這「外遇」視為今生至此的「啟蒙」;而男人有外遇,即便同樣神魂顛倒,依然很少會把對方當成「啟蒙」。
如果不是把外遇對象當「玩物」那麼糟,至少也很容易把外遇當「獵物」,頂多頂多,把對方當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這已算很欣賞、很感激對方的說法了。
而「啟蒙」,總是看來太高貴,儘管許多時候自以為的啟蒙只是「誤判」,所謂over-estimate。
女人一旦「啟蒙」,會認為無法留在虛假的感情關係中,必須忠於自我、好好過接下來的日子,但出軌的老公卻很少把外遇抬到如此神聖的地步。
此所以,不滿婚姻後外遇的女人多半想離婚,男人卻能拖則拖。
難道是因為男人很少終生滿足單一伴侶,所以不想為「下一個」就結束「上一個」,因為反正也不確定是不是「最後一個」?
而多數女人傾向尋找單一的終身伴侶,所以當她以為找到了,就會想結束「以前認為的唯一」,然後投入「現在以為的唯一」?
據說我的朋友離婚可以得到孩子與房子,甚至與公婆還能友好相對,這樣的離婚成本實在太低,也難怪她沒有猶豫。
這故事讓我留下最後的好奇是:整件事情中,那個當初渴望要她的先生,到底在想什麼呢?
这只能说台湾有些女子特别”好命”?
其实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也不管在哪里.不守规则不要脸的有时仿佛过得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