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陳樂融手書12:盧仝詩「馳情增悴容…」〉中有 0 則留言

  1. 这字是越来越出神入化了,特别的喜欢,再欣赏一下,那个「驰」提笔就赢了。嘻嘻。
    语录我也看啦,好犀利、精辟,和黄黄同感。@@

  2. 陈乐融语录拜读了.呵呵!说到人际关系中的婚姻那段话,觉得乐融哥还真是善良。哈!
    要我说,对于再婚者(不管是两次、三次还是无穷多次的人),适相的点的理应不收任何人的礼金,还是低调些好,自己领证就是。如要做人高调点,哪怕是第一次结婚,都别收别人的礼金才好。婚姻之事最好只是两个人的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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