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晚上,國慶佳節,為了寫劇本,打電話要問朋友有無認識警察可供諮詢?結果絕大多數目標對象都不在家,我感嘆原來朋友們的連續假日都這麼有搞頭?
家人代接的,告知有的去上海,有的去宜蘭,有的去日本。有兩個我留的家中電話甚至早成空號,顯見疏於經營,稱不上〈商業周刊〉所謂的「人脈存摺」。
就算找到人說上話的,一個和老爸正口角大戰沒空理我,一個在牌桌上胡天胡地,一個為了節目拍攝現常住花蓮,一個在開車送親人回新竹途中——聽起來就是小市民階級的普級活動,缺乏可炫耀利用的成分。而且沒半個人直接有警界的朋友,遑論關係密切。
但感動的是,大家第一句話都是:「你怎麼了?」平常人如我忽然要找警察不免讓這些人擔心。了解我的需求後,竟有兩個女生都建議我直接走進派出所,試著和值班員警搭訕。
我跟她們說如果我是年輕美女,這招肯定有效,值班員警應該不會排斥有美女陪在一旁消磨一點時間。但我不是,並不想自取其辱。
前不久在阿里山,晚上試著跟派出所員警借熱水壺打算燒水泡茶,對方帶著高度警戒一直盤問我們住哪裡、要做什麼?彷彿我們是流民或者不良分子。那種印象實在不怎麼像人民保母。
和一個值班員警說我不是來報案,只是某某影視公司編劇,想了解基層員警辦案的某些流程,我一點都不認為會贏得同情。
但那天晚上還是有收穫的。肯在電話線上收留我的某報社美女記者,聊到報社新來一位年輕當權者,引發人事地震,我才後知後覺那位以「謀職高手」自豪的年輕人,又找到了一個新東家施展拳腳。
美女記者不怎麼了解新當權者的背景或道德,只慶幸她討厭的一兩層頂頭上司都換人了。我卻剛巧知道一些那位新當權者的身家、手段和口碑。
「可是,社會也需要他們這種人吧。」美女記者聽完我提供的一些舊聞,下了如是的註解,「我們不是他,也不可能變成他。」
我不怕被譏為「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地在電話這頭放聲大笑三聲,告訴她,如果社會「需要」他那種人,那就像社會需要強盜、政客、妓女、攤販、科學家和和尚一樣。這種話說了等於沒說。
比較妥切的說法是:社會絕對會「呈現」這種人,而非「需要」。社會是個大雜燴、空殼子、變形蟲,它從來不特定需要什麼。
汲汲營營懂得積極墊高自己,甚至無中生有穿針引線竊佔名器的人,當然容易在我們這社會「成功」。但能成功多久?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顯然不在這些「驕子」考量的範圍之列。
但老天會算這筆帳。命運不會只聽你的大腦或唇舌瞎吹亂蓋就矇混過關。你當然可以盡情包裝自己也順利推銷給雇主,保持highly Presentable,但你到底是誰、做了些什麼有意義的事,這可不是人力網站或獵人頭公司能替你蓋棺論定的。
可惜我的這種想法,還是嚴重過時。上週剛和一個五十歲的行銷前輩喝咖啡,他相當羨慕某位記憶訓練課程名師,承認自己公司靠著誇大廣告,在各行各業普遍加倍賣命的「微利年代」,去年淨利逾百分之五十,腦子裡卻還在想怎麼壓低講師酬勞和業務獎金,隱瞞真實獲利帳目,怎樣讓自己削更多的錢?
這種經營生意的眼光厚不厚道、長不長久,前輩顯然毫不在乎。論理活到孔子所謂「知天命」年紀的他,坦率直言:「管他能賺多久,先削個三千萬來花花也好!」這是一個歷經大媒體大軍團作戰而退下來的前輩的肺腑之言。
給我三千萬,我也愛;但如果得如此出賣靈魂,我不幹。問題在於現代人對於做哪樣的事才叫出賣靈魂嚴重缺乏共識。所以當場,我莞爾罷了。
我家大樓距離最近的派出所只有兩分鐘路程,可我就只是看著看著而沒辦法為了編劇工作進去向員警「搭訕」或「找糗」。
某些劇情真的是性格和志趣已經注定好的啊。
(2003.10.13)
下次叫個美女朋友替老師去試試
^(oo)^
不知後來老師是怎麼寫的
後來我投考警校、嚴格訓練、臥底多年
終於寫出了「吾奸道」系列劇本
徹底為觀眾服務
為藝術犧牲
哈哈哈
威武~~~
哈哈哈,
臥底多年,終於寫出「吾奸道」!
聽說找伴侶不可以找員警,
不然每天像審犯人一樣,
是職業習慣麼。哈
反正我是不敢和員警搭訕的,
除了問路會找員警叔叔。
O(∩_∩)O哈!
2003的文
现在读着
还是可爱啊
老师二楼的回复
笑死人啦
O(∩_∩)O
王先生
不是有很多
警察朋友吗
O记给他送过花篮啊
下次
找素材
可以找他们
台湾这方面
可以直接找
局长
有局长
好办事
大陆的警察
有些素质很高的
内部讲座
有时会讲
新水墨画
或是古典音乐
真是木想到啊
上课的时候
有时还是警察的军事作风
对老师和对首长一样
一个敬礼:
“报告 148人 请指示”
闲散惯了的群众老师
第一次见
真是 会小惊吓一下
不知怎么回应
哈哈
我有个同学
本来在工行
工作
自己考了警校
成了警察
女生喔
传奇
至于与警察聊天
老师倒不必担心
真的是男女平等的
有空 没事 偏服务的
警察
会热情与你聊几句的
正执行任务的
偏刑侦的
那就没得聊啦
没想到台湾的警署这般严肃,看把你训的。呵呵!你后来真去读过警校?有些不相信呢!或是在此给我们说笑?XD!
什么样的状况才叫出卖灵魂,这标准具体是什么,正好分开了人与人的类别:也算是人与群分的典型证明。
我们这里警员可没你所遇到的那么凶。如你去报案,是否能破案倒未必,但态度绝对好。多年前我为丢了部脚踏车去报案(车虽没找回,但其态度很好;还有当年还为报户口去警署多次交流,那警员个个都有亲和力,甚至还帮我一起出点子。呵呵!估计是我运气好吧。所以,在大陆的机构中我对警署的印象向来不错。
记得那年我为去查我户籍档案一事前去警署。起初那个档案员有些倦怠,这时楼梯口走过另一名警员,其实也不认识我,为此竟尽和那名办事员大吵起来,并命令那人马上给我查。当时两人吵得好历害,在一旁的我看得吓都吓出一身汗:那架式仿佛不是我要查档案,而是那个警员自己。让我非常感动。也许他是那个警署的领导吧。
确切地说,应该是我对上海的警署印象还不错。但比如成都的警署,那对市民的态度也和你所遇的台湾警署差不多:历害着呢。同样去办事,但我真是被当犯人审的感觉。
我上周剛和員警打過交道,參加駕照場地考試,由於引導員的電腦誤操作,我第一次考試考了一半作廢了,緊張得我都是抖的啊,考官員警過來調試電腦,安慰我說“你運氣多好啊,第一次就當練車了”。第二次我還就真順利通過了,考試完出考場那位考官老遠就招呼我,“咋樣?通過了吧?”我感激得行了拱手禮,不知怎麼會有這樣的舉動。
社会上总有一类并非因为一定需要他(她)才存在的人;而是因为他们的存在必会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呈现在社会上.
因发现自己先前读文的注意力全放在了您遇警察先生的遭遇上了,所以觉得该重读本文.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