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淑惠博士著《修復關係, 成為更好的自己: Bowen家庭系統論與案例詮釋 (修訂版)》教你:
一、支配順從的關係模式: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為何願意忍讓?(我稍整理如下):
- 因不知道而讓:第一次被家暴時,沒有意識到那是家暴
- 因時間而讓:脫序行為如溫水煮青蛙慢慢升級
- 因自以為該負責而讓:施暴者將責任推到受害者身上,「都怪你激怒我;是你做的事讓我失控…」
- 因恐懼和自欺而讓:擔心離開會有很糟的後果,期待情況好轉而一再忍讓
- 不忍心不讓:可能一方長期生病,病人上演「你怎麼忍心讓我如此難受?」「我就死給你看…」
- 以為應該要讓:可能一方長期扮演智者角色,「我那麼看重你,才會希望你能改,你真是讓我失望…」
二、自我分化的四個等級:
- 低度分化:長期處於原生家庭的情緒壓力當中,很在意別人怎麼看自己,總是在他人身上尋求慰藉,心思都放在生活中不愉快的事情上。
- 中度分化:沒有伴侶時,常感到生命空虛不完整,一有伴侶關係會立刻以關係為重,又可分為兩類:
- 生命重心是尋求認可,很在意他人面部表情、肢體動作、講話聲調來判讀其態度。在情緒緊繃的互動中,很容易妥協、改變自己或企圖改變他人
- 非常執著說理,但說出來的道理似是而非。極端厭惡情緒,面對問題時常急著「解決問題」,習於告訴別人「難過、生氣、緊張也沒有用」
- 均衡穩定:依據理智做決策,也清楚情緒能影響自己的判斷。只要無傷大雅,可以放任自己享受感情用事帶來的喜悅。
- 成熟智者:思緒更有彈性,更能發現自己的盲點並加以修正。面對衝突,可以靜心了解對方的想法。在伴侶關係中,對自己和對方的期待很務實,對雙方差異有很高的容忍度。
这个更好的自己
不是别人评判的更好
而是自洽自爱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