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棄

道行不夠,常嫌棄人事物,所以也容易嗅出別人的嫌棄。

發現,最常現身的嫌棄,竟在夫妻之間。

那一瞬刺銳的眼神、一聲有來由的冷哼,微微掀動的鼻翼,甚至只是某種僵固的15度側身,都擺明了一方對一方的排拒、不滿、貶損。

在久年夫妻間,這樣的畫面、氣息,不少。

可能一開始的埋怨、批判、憤懣成了習慣,最終在某個節點上,對此人的某一習性與作為徹底放棄,蹦地弦斷了!

此後,遇到這人這習性作為又犯,或者僅僅想到這人這習性作為,甚或只是跟人聊到自己老公老婆那習性作為,忽地不爽來了,血淋淋活生生,立刻重回現場一般。

一旦嫌棄某人,未必從此少情寡恩,尤其在無法離異或沒有想到要離異的配偶間,情緒是跳動混淆的。

可能前幾分鐘生悶氣,一整個嫌棄對方,但他進了門,對你笑了笑,或她在眾人前,說了句平常不會自嘲的話,你這刺蝟還是一下子放鬆了。

至少,在那幾秒,你和善地赦免了對方,與自己。

談不上「盡釋前嫌」,遠遠談不上。

固執的嫌棄仍在,仍在蓄‧勢‧待‧發。

在〈嫌‧棄〉中有 0 則留言

  1. 友人留言問:前世一千次的擦肩而過,下句是甚麼?
    我回:我只知道有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換今生一次擦肩而過
    對方回:下句是,換來今生每天掐一次架
    好冷的答案啊,自編的嗎,但可以確定對方婚姻中的困惑
    嫌弃,在曾经相爱的两个人之间是最致命的
    你甚至會懷疑,彼此真的相爱过吗
    这篇文章,把嫌弃的理解写的淋漓尽致

  2. 这篇写得挺有意思,估计大多数婚姻中人平常都是如此的吧。
    彼此嫌了但毕竟还没有弃,所以刺蝟刺过以后还是会收起锋芒。但这样的婚姻可能真是只是婚姻和只是习惯了,彼此间的爱情应该是没了,至少是淡如水了。

  3. 樂融先生把人性的幽微處形容的好傳神! 這也是很害怕與人太靠近的原因, 人性的想不開, 對別人的挑剔, 常常就在這麼個瞬間就傷人了, 既不想傷人, 又不想被傷, 保持適當的距離, 希望保持最起碼的美感.

  4. 水至清則無魚。
    每個人都有缺陷和毛病,婚姻是互相妥協的藝術,再恩愛的夫妻也有想掐死對方的時候。
    從戀愛開始到婚後這些年,我和老公就是朋友、同事、長輩們眼裡公認"感情格外好"的模範,可只有我們自己才知道存在於我們之間巨大的精神差距。愛人,就像腳上的鞋子,舒不舒服只有自己知道。
    我想是我們深知彼此都害怕孤獨,所以格外珍惜彼此,問題和嫌隙就因此顯得不重要了。即使我們面對過巨大的阻力,即使現在壓力仍然存在。
    張國榮唱:我們擁抱著就能取暖,我們依偎著就能生存,即使在冰天雪地的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