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同志與民俗評論

(圖/金盞花大影業)

不愛看鬼片,所以沒要看熱門國片《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但偶見多年前我寫過專欄的《鳴人堂》兩篇不同立場評論,值得介紹。

波昂刺刺/《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先貼標籤,再以愛與淚水收編〉是正統影評及同志評論:

即便電影中許多刻板印象再現,但總總細節堆疊之下,確實呈現團隊對同志文化田野調查的用心與認真。整部電影可謂是編導積極貼上標籤,宣揚同志的「不同」;事後再以愛與淚水收編為「同類」,最終感動不分性別、不分年齡的異同觀眾。
電影上映後,多數觀眾與同志社群皆肯認《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仍有少部分意見批評電影刻板。就我而言,我很感激這部電影的問世,它的確讓更多人代入主角吳明翰的直男視野,經歷二小時多的劇情脈絡,進而包容同志的酷異,正式與同志男鬼變成「家人」。

作者細膩描述各種從刻板到包容的反轉細節,看得出各有褒貶,最終主要站在刺激工業及潛移默化大眾角度,肯定本片成績。

但〈張靖委/被影視誤導的民俗觀(四):男同志可以冥婚,但邏輯上必要嗎?〉則從正統民俗學術角度,批評劇情「冥婚」設定多此一舉:

阿嬤既然這麼重視「毛毛」的靈魂,應該要思考的是「毛毛」有沒有人祭拜,如果「毛毛」沒有人拜,一般民俗邏輯,通常是會來「討嗣(討要後嗣)」或「討祀(討要祭祀)」,而不是「討嫁」;縱然男同志可以透過冥婚以完成婚姻,卻也不見得是要「毛毛」脫離原本的家族,去到別人家庭裡。
若是阿嬤思想進步,就是想要讓男同志「毛毛」有個陽世間的活伴侶,那麼阿嬤當然可以舉行冥婚;只要完成結婚程序即可,根本不需要將「毛毛」嫁出去。這種男同志冥婚就得「出嫁」的橋段,無異也是強加異性戀婚姻框架在同志婚姻的邏輯上,同時以相當獵奇的視角在扭曲民俗文化意涵。

關於同志電影,我同意波昂刺刺看法,商業片迎合多數基調無可厚非。對冥婚習俗我一無所知,仔細看了張靖委文章也學到不少,但對冥婚一事還是敬而遠之。

佛教與道教教義有很大差距,當今民間習俗與正統道教內涵又有更多變異,說實話我對多數華人在現實中許多死後習俗和生死看法並不苟同。

但也就這樣,人微言輕,各走各路,無須爭論。你搬出「正知見」,多數人還質疑什麼為正?憑什麼是正?有何證明為正?

社會大眾活著的時候我行我素,親友死後多半也只能順著商業服務和約定俗成去走了。

在〈關於《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同志與民俗評論〉中有 2 則留言

  1. 信仰這種東西
    傳到後世
    已經是各自解讀了
    光中元節要不要拜祖先
    在台灣
    就南北各自不同

    一樣的宗教信仰
    有挺同
    也有反同
    轉用你之前在自選輯寫的
    不是教義的問題
    是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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