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片「殺人一舉」(The Act of Killing)有無數面向可以討論。
兩個黑幫屠夫,甲說經常做惡夢,夢到當初殺戮場面。這是潛意識審判,也可能是冤魂不散,佛家認為的因果報應逐步成熟。
乙建議甲去看精神科,拿點「神經維他命」就好。他說我們活著,所以贏了,輸的人沒有形體只剩靈魂,怎麼會讓靈魂困擾你?他認為甲是心智軟弱,否定有惡業果報這回事。這是唯現世論。
就算半世紀前他們親手冷血濫殺是事實,甲認為事實不一定好,「真理有時候是不良的」,所以千萬不要有罪惡感;要堅強,要比對手更強,要比真相更強。他否定良知、把外在現實統統化約為自己意志可以解決與掌控。這是唯意志論。
乙詭稱當時是非常時期,國家幾乎等同處於戰爭狀態,所以殺敵人合法。但被問到就算那時處於準戰爭期間,他的隨機虐死犯行仍可被為日內瓦公約判定為戰爭罪。
他說為什麼要遵照國際公約?公約依不同政治實力而定,去他的日內瓦。現在他是贏家,他反公約,他說無罪。他否定外在任何現實力量(包括國家、國際、政治、司法等),化約為個體可唯我運行。這是唯我論。
被問到如果要重審此案,乙火大了,引聖經第一宗該隱與約伯謀殺案來問,又問美國人(其實那時還不叫美國人)殺印地安人,有誰受到懲治?如果幾十年後現在要對幹,他準備好了隨時幹對方。以暴制暴是他一生哲學,與年輕氣盛無關,到老了還是一樣,而且還比如何最暴力、如何最冷靜地暴力。這是唯暴力論。
「唯現世、唯意志、唯我、唯暴力」,造成道德、慈悲、懺悔、和解完全無容身處。
這樣子的人,只能等天來收。
四唯論概括的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