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每個加害人未來都有這樣的學理辯護

高雄17歲高職生慣性襲臀,以公然猥褻罪送辦,醫生說他得了「觸摩症」(又稱「摩擦症」,Frotteuristic Disorder),「每半年的時間就會出現強烈的性幻想和性衝動,得靠碰觸或摩擦被害人,多次反覆鞏固形成觸摩症,藉此達到滿足。」

各種精神與心理問題愈分愈細,也出現更多學名,未來犯罪後不予起訴的範圍是否會越開越寬?

家中有壞蛋,街上有歹徒,廟堂有瘋子,人人皆曰有「病」的年代,偷竊哪天可能會被診斷為是得了偷竊症、縱火是縱火症、殺人是殺人症、性侵是性侵症。每個不可抗拒的犯罪都能說是某種「強迫症」的分支,都有精神與心理障礙的由頭,都可以「癮」代罪。

若每個加害人未來都有這樣(可能無限上綱)的學理辯護,監獄會開不下去,不過放心,那時候的國家機器,會將部分監獄轉型為「強制性治療並限制人身自由的醫療教育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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