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微斗數預測的是結果,未必能百分百歸因

看了風傳媒〈夏珍專欄:停審高虹安VS.再押柯文哲〉,頗多感慨。剛好跟一早想寫的某個觀點契入。

先說我本來要說的。傳統命理常見「官非、詞訟」等字,我也常在論命時使用「官非」。但什麼是官非?

古代的權力系統和官民關係與今日完全不同,所以今日稱官非不一定指坐牢,還可能包含:

訴訟(告人或被告)、法院進行調解、寄或收到存證信函、被登報警告、跟政府部門申訴、檢舉別人或遭檢舉、受到公權力裁決(小到交通違規)、事業或單位解散、清算或停業等異動、和律師簽委任約、公開發文或發函稱「保留法律追訴權利」…

以上這些可能都算。當然,真的被羈押或定讞後服刑,更算了。

只是,請小心這個只是,命理看到的是綜合因果。紫微斗數預測的通常是結果,而未必能百分百的歸因

意思是,一個人牽扯官非或因為官非遭受打擊,不等於我們知道他到底有沒有犯錯!

也就是說,我對柯文哲人品或行事為人有意見、有評價,不等於我知道或論定他在京華城案(或其他案)有無犯法。

就算任何命理學能推算出他的運勢,知道可能要羈押或不羈押,但與有無犯罪事實無關。

更不用說,命理哪可能知道現代法律,哪可以區分圖利罪、貪污罪或不當挪用政治獻金?

不可能。

連檢方、辯方、法官都有很長一段路要走,我們只是從命理推論的吃瓜群眾,千萬不要太拿著雞毛當令箭。

別忘了,就算三審定讞,這世間也有冤獄。就算性侵案都服刑出獄了,某電影導演還是從頭到尾堅持自己清白而不認罪,這又怎麼說呢?

天理昭昭,也許最終能定論的是那看不見的因果業報。

(寫於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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