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奧理略《沉思錄》卷五第二十六條,對他念茲在茲提倡的人類「理性」,有很不一樣的觀照,值得細細思索:

前半段提到理性不該被肉體牽著鼻子走,大家能理解,但隨後承認肉體對苦樂的感受太強烈(比如做愛正高潮或被壞人割下自己一塊肉),那時馬可奧里略也承認:
便不可抵拒那感覺,因為那是自然的。
但是(很重要就是這個但是),如果你培養出「被靈魂主宰的理性」(我想當然不是他之前所說的「家畜」或「暴君」的靈魂),就該只隨順這個感覺發作,但不主張、判斷這是「好棒喔」、「好爽」、或者「好糟糕」、「好變態」…
他認為的秘密是:你靈魂的理性不是你做判斷的。是來自神:
卷五第二十七條說道:

前面章節不是已經反覆說過斯多葛學派主張:要對自己受到的遭遇表示接受嗎?順境要受,逆境也要順受(這才是成語「逆來順受」本意)但容不容易?當然不容易。
馬可奧里略把理性留給神明,而非自己的邏輯,這是許多人看半天完全誤會的地方。
中國上古哲學裡就更多這類思想了,比如「天理」這個詞大家都聽過,「天理」就相當於這裡所說「在人內心的神明」。
「天理」不是古裝片裡有人呼天喊地嚷讓:「這世界還有沒有王法、還有沒有天理啊」的那種天理。天理不是人理,更不是你的道理、我的道理、他的道理。
(寫於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