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思錄》筆記28:和諧勝過不和諧,為他者服務勝過不服務

馬可奧理略《沉思錄》卷五第十六條,劃出他認為的人格與責任階梯:

在他心中,和諧勝過不和諧;為他者服務勝過不服務;生命比無生命寶貴;理性勝過其他人性特質。

這裡面有他一貫的世界觀、生命觀,相信本系列一路追下來的讀者可能容易理解。但中途忽然看到這一篇的路人甲,可能又要挑戰了。

本篇不想多為馬可奧里略闡釋,大家自己感知。但想提供另一則比對: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羅馬書》8章28節

聖經說「萬事互相效力」,但沒說如何效力,是否低級的向高級服務、高級的為彼此服務?只單挑「愛神的人」得益處?那其他不愛神或沒被神「呼召」的,他們互相效力的內容與分寸是啥?他們的互相效力有沒有益處?

(寫於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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